隨著鄉村振興全面推進,山東省沂水縣各鄉鎮接受的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越來越多,但是筆者注意到,很多鄉鎮經管站會計不知道該如何對這筆補助資金進行賬務處理。在此,筆者以沂水縣Y鎮的一筆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全過程賬務處理為例,為大家進行解析。
2021年1月10日,Y鎮經管站收到一筆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銀行流水顯示金額是100萬元,隨后經管站收到鎮鄉村振興辦公室送來的到賬通知單。
2021年1月12日,收到鎮鄉村振興辦公室送來的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內容顯示是A村山泉水廠項目資金,分配金額是99.65萬元。
2021年1月13日,收到鎮鄉村振興辦公室送來的《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報賬支付審批表》、中標通知書、工程施工合同、項目開工令等,施工企業要求預撥資金49萬元。經管站會計對上述憑證審核確認無誤后,通知出納撥付資金49萬元,施工單位隨即開出收款收據、增值稅發票。
2021年3月17日,該項目竣工。經過Y鎮人民政府初驗、縣級驗收合格后,經管站收到《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報賬支付審批表》、縣級驗收報告、決算報告,決算金額是1004420.4元。施工企業請求支付剩余資金,并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票金額是50.65萬元,工程超預算部分免于支付。但是施工合同約定預留合同價款3%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是2.98萬元,故施工企業再次請求撥付47.67萬元。經管站會計審核無誤后,出納支付上述款項。
2021年3月19日,縣財政局要求將剩余款項及招標結余0.35萬元交回財政局。經管站繳回了該款項。
2022年4月18日,經管站收到鎮鄉村振興辦公室送來的工程質量完好驗收報告、《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報賬支付審批表》、施工單位收款收據。施工企業要求歸還質量保證金,經管站會計審核無誤后,通知出納撥付2.98萬元質量保證金。
現在就上述業務,對經管站和項目村進行賬務處理分別解析如下。
一、經管站賬務處理
1. 2021年1月10日,經管站收到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借:銀行存款1 000 000
貸:應付款
—未分配項目鄉村振興資金
1 000 000
2. 2021年1月12日,將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
借:應付款
—未分配項目鄉村振興資金
996 500
貸:應付款
—A村山泉水廠項目資金
996 500
3. 2021年1月13日,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撥
借:應付款
—A村山泉水廠項目資金
490 000
貸:銀行存款490 000
4. 2021年3月17日,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完工撥付
借:應付款
—A村山泉水廠項目資金
476 700
貸:銀行存款476 700
5. 2021年3月19日,繳回招標結余
借:應付款
—未分配項目鄉村振興資金
3 500
貸:銀行存款3 500
6. 2022年4月18日,歸還質量保證金
借:應付款
—A村山泉水廠項目資金
29 800
貸:銀行存款29 800
二、項目村的賬務處理
1. 2021年1月12日,項目村收到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借:應收款
—代管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996 500
貸:專項應付款
—A村山泉水廠項目資金
996 500
2. 2021年1月13日,收到預撥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借:在建工程
—A村山泉水廠項目
490 000
貸:應收款
—代管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490 000
3. 2021年3月17日,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完工撥付
借:在建工程
—A村山泉水廠項目
506 500
貸:應收款
—代管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476 700
應付款
—A村山泉水廠項目質量
保證金29 800
同時結轉在建工程、專項應付款,按決算價值結轉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A村山泉水廠項目
1 004 420.4
貸:在建工程
—A村山泉水廠項目
996 500
公積公益金—企業捐贈
7 920.4
借:專項應付款
—A村山泉水廠項目資金
996 500
貸:公積公益金—其他
996 500
4. 2022年4月18日,支付質量保證金
借:應付款
—A村山泉水廠項目質量保證金
29 800
貸:應收款
—代管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29 800
5. 項目村于2022年4月1日將該扶貧資產對外發包,發包合同顯示:承包期限10年,承包方每年4月10日前向項目村繳納6萬元承包費。承包方在2022年4月10日繳納了第一年6萬元承包費。
項目村根據發包合同、收益到賬流水、經管站出具的扶貧資產收益到賬通知單做賬。
借:應收款—代管資金60 000
貸:應付款
—應付扶貧資產收益
60 000
6. 2022年4月15日,項目村召開了村民代表會,對該收益進行了分配,分配方案是:將3萬元發放給脫貧戶,3萬元留村集體用于發展。報鎮黨委批準后,項目村根據該分配方案做賬。
借:應付款
—應付扶貧資產收益
60 000
貸:內部往來—脫貧戶30 000
經營收入
—扶貧資產出租收入
30 000
7. 2022年5月1日,經管站把3萬元發放給脫貧戶,項目村根據經管站提供的發放銀行流水做賬。
借:內部往來—脫貧戶30 000
貸:應收款—代管資金30 000
(作者單位:山東省沂水縣楊莊鎮人民政府經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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