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是當前群眾反映較為集中的民生熱點問題,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已迫在眉睫。通過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規范、合同不規范、資產資源被無償占用等問題,收回流失集體資產,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長效機制,有利于促進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利益。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整治的內容
整治集體經濟合同不規范問題。全面清理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查擺是否合法合規,對明顯違背合同法、顯失公平、未經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問題合同進行糾正。
整治非法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問題。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回頭看”和年度集體資產清查工作,對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現狀進行逐項甄別,對非法占用的集體“三資”建立問題清單,并依法追回。
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整治實踐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整治的主體是縣級農業農村行政部門,縣級農業農村行政部門應當制定整治措施,抓好整改落實。
發動群眾,查擺摸底。做好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網絡、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動村民反映所了解或掌握的村集體經濟合同不規范、集體資產資源被非法侵占、村級財務違規支出等有關情況,形成整治氛圍。要求基層農業農村工作管理部門全面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及時查擺集體經濟組織合同不合法不規范,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被侵占等問題。
邊查邊改,集中整治。基層農業農村工作管理部門對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排查中,發現村集體經濟合同不規范和非法侵占集體“三資”的問題,應當逐個建立問題清單,實行臺賬管理,并及時上報縣級農業農村行政部門,采取邊查邊改、集中整治、依法處置等方式,對問題進行整改,確保整改到位。縣級農業農村行政部門應當對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全力推進專項整治,對進度慢和群眾反映問題線索較集中的地方開展專項督辦,堅決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夯實成果,建立長效機制。縣級農業農村行政部門對群眾舉報、審計及農村集體資產清查發現的突出問題,要分類處置,逐條逐項督促鄉鎮(街道)、村(居)整改。對侵占集體資產資源的,要責成責任人如數退賠;對發現違法違紀的問題線索要按管理權限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以福建省仙游縣為例,整治期間,清查農村集體經濟合同516個,合同金額9504.73萬元。其中明顯違背法律法規的合同8個,涉及金額273.41萬元;未經民主程序簽訂的合同1個,金額7.5萬元;顯失公平1個,金額0.35萬元;其他違規合同2個,金額7.52萬元。已整改7個,金額179.8萬元;移送縣紀委問題線索查處陰陽合同涉嫌貪污1個,涉及金額5萬元。同時,要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長效機制,定期開展監督落實,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管機制
縣級農業農村行政部門應當對現有村(居)集體財務核算流程、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集體資產清查、經濟合同管理等制度進行補充完善,制定集體資產年度清查、定期報告,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管理,清產核資財務處理、不良資產及債務核銷處置,農村集體資產權屬界定、價值評估、監督管理,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資產的移交和折股量化,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問題移交、定期通報和責任追究查處,財務公開,財務檔案管理等一系列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和辦法,從根本上解決集體“三資”管理問題。同時,運用現代科技成果,利用計算機軟件改進程序,建立集體資產資源和村集體經濟合同自動導入導出接口,方便專門監管、智慧監管,確保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政策落地見效,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作者單位:福建省仙游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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