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村里工作了近20年,仗著資歷老,就無視黨紀法規,不僅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給村‘兩委’抹了黑。”一番調查后,面對安徽省旌德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詢問,該縣蔡家橋鎮凡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徐某羞愧地低下了頭。
此前,該縣紀委監委收到了一封凡村村民的實名舉報信,反映其母親存折里的危房改造款無故被村干部徐某取走。農村危房改造事關人民群眾住房安全,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對舉報信中反映的內容進行核查。
存折是個人的重要財產憑證,為何會被村干部拿走?帶著疑惑,調查組深入實地走訪了解。
原來,舉報人的父親已去世多年,僅有80多歲的老母親獨自生活,老人家并不識字。
“我記得有一天,村書記帶人來我家,說要給我家房子屋頂更換瓦片,讓我把身份證給他登記。過了幾個月,他把身份證還給我的時候,還另外給了一張銀行存折和3000元現金,說是拿來修房頂換瓦用的。”老人家說。然而,存折上面顯示危房改造補助金并非3000元而是6000元,調查組隨即找到徐某核實。
“老人家平時一個人住在危房里,一到下雨天就漏雨,她跟村里說想將房頂上的瓦片換掉,于是我們就幫她爭取到了危房改造款。但是,她之前沒有銀行存折,也不識字,所以我就拿她的身份證替她辦理了存折,上面撥下來6000元危房改造款后,我就將身份證和存折都還給了她。”
“你有沒有從老人家的存折里面取走危房改造款?”調查組問道。
“沒……沒有。”徐某的回答沒有底氣。
“那對于這張憑證,你怎么解釋?”調查組將6000元危房改造款的取款憑證出示給徐某,上面赫然寫著取款人“徐某”。
看著眼前的鐵證,徐某低下了頭,一五一十交代了實情。
原來凡村集體經濟較差,鄉村建設欠下很多工程款,不少村干部年底的績效工資發不出來。徐某決定利用一些需要申請危房改造且文化水平不高的老人,從他們申請到的危房改造款中套取資金。經認定,徐某先后套取村民危房改造款13.9萬余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和村干部績效工資等費用。
徐某最終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套取的13.9萬余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已全部清退。同時,縣紀委監委建議依法罷免其鎮人大代表職務,建議按程序免去其村委會主任職務,其他村干部也給予相應處理。
隨后,旌德縣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以案促改,聯合住建、國土等部門組建危房改造專項核查組,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糾貪污、挪用等違紀違法行為,確保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能實實在在落到群眾的口袋里。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觀點
專家
農村危房改造是黨中央為解決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困難,實現其住有所居而實施的一項惠民措施。需嚴查“小微腐敗”,加強村務公開,高懸執紀利劍,保障村民利益。
網友
貪“便宜”就要被查,對自己工作要心存敬畏,紀律意識任何時候都不能淡薄。發動群眾,才能徹底反腐。村務得公開透明,村民心里才會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