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4月,筆者走訪了河北省秦皇島市一些農民合作社,發現部分合作社運行管理不規范。筆者認為,推進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規范管理是關鍵。現結合實際工作,談談如何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
一、農民合作社不規范的四種表現
一是運行不規范。農民合作社各種制度沒有嚴格執行,有的合作社章程大都是照抄范本,沒有根據本社的實際情況制定章程,有的合作社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進行年度報告,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是財務管理不規范。雖然國家出臺了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但由于缺少專業的合作社財務人員,不了解會計核算要求,因此財務上存在不規范的問題,表現在財務賬目的設置不合理、不按要求記賬、核算不準確、財務報表不符合要求、財務不公開等。
三是財產關系不明晰。成員賬戶制度落實不到位,有的沒有建立成員賬戶,有的建立了成員賬戶,但登記信息不完整,成員數量、資金不實。
四是分配機制不完善。有些農民合作社沒有依法進行盈余分配,可分配盈余沒有依照法定比例按交易量(額)返還。
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十條建議
一是規范章程。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法律的規定,農民合作社以新修訂后的農業農村部第104號公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為范本,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以農業農村部第105號公告《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示范章程》為范本,都要制定符合本社發展特點的章程。章程是決定合作社發展方向的根本制度,在運行過程中,不能“千社一章”,需要根據本社生產經營的活動和發展的變化及時修改完善章程。章程一經法定程序通過后,必須嚴格執行。
二是規范登記程序。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的登記應當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22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如實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相關要求資料。這對于農民合作社樹立經營信譽、保障交易安全至關重要,更加契合高質量發展的需要。
三是規范民主管理。農民合作社應依法建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切實履行好職責。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成員(代表)大會,決策部署本社的重大事項,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決權。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應當設立全體成員參加的成員大會,不設成員代表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社一票。
四是規范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的性質決定了其財務處理不同于企事業單位,目前必須嚴格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2023年1月1日起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在2021年12月30日印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設置會計賬簿,制定財務流程、規范會計核算,做到人員崗位分離、科目設置合理、核算及時準確、憑證合法有效、收支手續齊全,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定期公布財務狀況。
五是規范成員賬戶和盈余分配。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應該為每個成員建立成員賬戶,準確記錄成員出資額、公積金量化份額、與農民合作社交易量(額)等內容。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成員與農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剩余部分依據成員賬戶記載的成員出資額、公積金量化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進行分配。成員和非成員的交易分別核算。
六是規范產權關系。農民合作社提取的公積金、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財產、捐贈財產應依法量化到每個成員。由于財政補助的目的是扶持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因此在合作社解散、破產清算時,不得將其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應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散、破產清算時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處置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置。
七是規范社務公開。農民合作社(聯合社)要建立健全社務公開制度,法律章程要求公開的必須向成員如實公開。要依法進行財務審計,審計結果須向成員大會報告。公開的方式可采取線上和線下同時進行。
八是規范年度報告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年度報告應當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22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定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不能進行示范社評定,不能納入政策扶持范圍。
九是規范誠信經營。農民合作社(聯合社)要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大力推行農業全程標準化、清潔化生產,指導成員建立生產記錄,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體系,積極申請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等。
十是規范檔案管理。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應建立符合自身產業特點、行業要求的檔案,并配備專人管理檔案,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內容可包括合作社登記檔案、會議記錄檔案、規章制度檔案、成員檔案、會計檔案、生產經營活動檔案及其他相關的檔案等,其中會計檔案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的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