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工作中,村集體收取資源性資產和公墓穴位有償使用費、退回的違規違紀資金等幾類業務,能夠為村集體帶來現金流入,但這些“收入”不能全部納入收入類科目核算,下面舉例說明。
一、資源性資產有償使用費
【例1】某村為增加村集體收入,通過拍賣“四荒地”使用權收入5萬元,通過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2萬元,收取農戶超面積有償使用費1萬元。會計分錄如下:
收到拍賣款
借:銀行存款50 000
貸:公積公益金
—四荒地拍賣款50 000
收到建設用地入市收益
借:銀行存款20 000
貸:公積公益金
—建設用地入市收益
20 000
收到農戶超面積有償使用費
借:銀行存款10 000
貸:專項應付款
—農戶超面積無違建有償使用費
10 000
二、公墓穴位有償使用費
【例2】2021年某村公墓建設正式完工,并投入使用,2022年收到農戶墓穴使用費3萬元,收到鄰村農戶墓穴使用費4萬元。會計分錄如下:
2022年收到本村農戶墓穴使用費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公積公益金30 000
收到鄰村農戶墓穴使用費
借:銀行存款40 000
貸:經營收入40 000
三、個人和單位捐助贊助款
【例3】某村于2021年5月收到某慈善機構捐款2萬元用于日常開支;2021年7月收到單位和個人捐款5萬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會計分錄如下:
收到某慈善機構捐款時
借:銀行存款20 000
貸:公積公益金20 000
收到單位和個人捐款時
借:銀行存款50 000
貸:專項應付款—疫情防控
50 000
四、房屋等固定資產出售款
【例4】某村有一座廢棄陽光小學校舍,賬面原值10萬元,累計折舊5萬元,后通過拍賣獲得收益20萬元,存入銀行。會計分錄如下:
清理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50 000
累計折舊50 000
貸:固定資產—陽光小學
100 000
取得賣價20萬元
借:銀行存款20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200 000
結轉固定資產凈收益15萬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150 000
貸:其他收入150 000
五、委托村集體流轉的土地流轉租金
【例5】某村收到聯享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租金5萬元,應付給農戶土地租金4.8萬元,差價0.2萬元作為村集體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收到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50 000
貸:往來科目50 000
代發租金時
借:往來科目48 000
貸:銀行存款4 8000
結轉差價0.2萬元
借:往來科目2 000
貸:經營收入2 000
六、退回的違規違紀或其他資金
【例6】在2021年度村(社)紀檢巡察中,巡察發現2021年8月某村違規發放村干部報酬2萬元,2020年未及時收取店面租金1萬元。2021年12月,責令退回違規發放的村干部報酬2萬元,追收租金1萬元。會計分錄如下:
退回村干部報酬
借:銀行存款20 000
貸:村干部報酬20 000
收到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10 000
貸:公積公益金—租金1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