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鄉村人才振興,近日,山東省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等5個部門印發《德州市關于支持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創新創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項目安排、金融保險服務、用地用電保障、智力支撐、學習培訓等方面出臺8項措施,支持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創新創業發展。
《措施》強調,大力支持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取得職稱新型職業農民創辦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進行支持。加大對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的金融服務力度。對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創辦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6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或最高300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并享受貸款貼息政策。符合條件的創業主體可持申領補貼人員身份證件到創業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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