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印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新舊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為年終會計轉賬提供了具體工作遵循。歲尾年末,各地要結好舊賬、設好新賬,扎實做好轉賬工作,及時調整會計信息系統,確保新舊會計制度順利銜接、平穩過渡,促進新制度的有效貫徹實施。
圍繞關鍵資產,盤好“村家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主體,強化村集體資產管理是開展會計核算的基礎和前提。各地要扎實做好村集體資產的年終清查盤點,進一步清理核實和歸類統計存貨、生物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數據,做到賬實相符。盤點完成后,要及時對盤盈、盤虧的資產進行相應賬務處理,確保資產負債表的2024年年初余額真實可靠。
圍繞關鍵環節,算出“明白賬”。做好新舊會計科目轉換,是新舊會計制度順利銜接的關鍵。要嚴格按照銜接制度規定要求,將原賬的科目余額轉入新賬的會計科目,將未入賬事項登記新賬科目,確保新賬期初的科目余額表真實、完整、準確。會計應用軟件是進行精準、高效賬務處理的重要基礎。要嚴格按照新制度要求,對原有會計應用軟件進行更新和調試,實現數據準確轉換,確保銜接平穩有序。
圍繞關鍵人員,激活“動力源”。農村財會人員的素質能力是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水平的關鍵。各地要以新會計制度實施為契機,加強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監督指導,切實做好業務培訓。尤其要加強一線記賬人員的培訓,包括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中心的代理會計、承擔村級委托代理記賬的會計師事務所相關工作人員、鄉鎮委派會計人員等。更為重要的是,要進一步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村級民主決策監管機制,激發成員參與村務活力,豐富監督形式,切實發揮理事會、監事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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