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通知,調整增加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進一步完善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增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積累,優化養老金結構,提高待遇水平。
通知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在原先確定的12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基礎上,增設4000元、5000元兩個繳費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對選擇4000元繳費檔次的,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補貼120元;對選擇5000元繳費檔次的,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補貼150元。
通知明確,為切實減輕困難群體繳費負擔,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和計劃生育“兩證戶”等繳費困難群體,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按照最低繳費檔次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個人繳費,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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