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福建省紀委監委創新推出“群眾點題、部門答題、紀委監督、社會評價”工作機制,推動問題整改落實。龍巖市永定區自“點題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強化工作機制,創新工作舉措,查清問題,靶向發力,既推動化解了大量歷史遺留問題,又健全完善了集體“三資”管理長效機制,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區查擺經濟合同995份,涉及金額12755萬元,發現并整改問題合同50份,涉及金額1559.9萬元,收回資源5宗9.1畝,收回集體資金48.28萬元,新增租金6.24萬元。
一是清理合同催欠款。在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中,同步開展村級集體合同清理,建立健全資產和合同“雙臺賬”。如撫市鎮清理村集體發包資產中,圍繞發包資產承包費尾款拖欠,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周期長、價格低等現存問題,結合群眾提供的“三資”案件線索,帶著問題清單逐村摸排、審查合同、現場勘察,清理出中在村、基安村、社前村、撫溪村4個村的8份問題合同,共涉及拖欠租金等10.06萬元。該鎮組成專門催收小組對4個村拖欠租金及利息進行催繳,并會同包村領導、村干部多次上門,向承租人宣講“三資”監管專項整治的精神和目的,目前4個村拖欠合同款已全部收回,有效避免了村級集體資產流失。岐嶺鎮在清理合同時,發現八聯村投資給食品公司的本金10萬元已于2021年1月30日到期,至今仍未收回,經鎮村兩級干部全力催收,食品公司除歸還10萬元本金外,還支付了5650元違約金。通過催收舊欠款和逾期店鋪租金,防止了村集體資產流失,化解了矛盾。
二是完善合同強管理。在開展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中,堅持邊清理、邊查實、邊整改、邊規范的原則。如高頭鎮高北村在排查中發現,有一口占地1.5畝的集體池塘被村民江某用于養魚,既沒有簽訂承包合同,也沒有向村里上交承包金。經核查,情況屬實,但前任村委會與江某曾達成以清掃公共場所衛生費用抵扣魚塘承包費用的口頭協議。在鎮村干部的推動下,高北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集體商議魚塘承包事宜,決定同意由江某繼續承包魚塘至年底魚可售賣時,并由村委會與江某補簽魚塘承包合同,江某按每月200元上交2021年1月起的承包金,由村委會另付江某公共場所衛生清潔費,魚塘承包合同到期后,村委會收回魚塘按程序重新發包。撫市鎮撫溪村在清理低價承包合同時,發現水庫租賃合同租金偏低,經雙方協商,在合同到期日不變的情況下,重新簽訂合同,把未到期的8年水庫租金提高到每年8000元,8年一共增加村集體收益24000元。
三是盤活資產增收入。在開展社區集體“三資”監管專項整治工作中,永定區注重引導鄉鎮盤活閑置資產。2021年,區級印發《關于進一步盤活農村集體閑置資產資源的工作方案》,在全區開展村集體閑置資產調查,建立閑置資產臺賬,因地制宜制定閑置資產盤活方案。如大園社區居委會一樓的房屋約160平方米,平時用于堆放雜物,一直處于閑置狀態。為切實盤活閑置資產,社區“兩委”商議將堆放的雜物進行清理,將木門更換為電動卷閘門,刷新了墻面,使房屋煥然一新,成了“店面”。2021年12月,大園社區通過公告招租、報名、評審組評議,簽訂租賃合同,每年新增租金收入7200元。
四是規范流程列“清單”。為鞏固村集體“三資”清理成果,建立“三資”常態化監管機制,永定區把加強“三資”監管與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制”試點結合起來,對村集體“三資”清理問題、村級案例進行深入剖析梳理,把村級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村級工程管理、村級物資采購、臨時用人用工報酬發放、村級財務收支操作、村集體債權管理、村集體債務管理、村級集體資產和公益設施變賣租賃等9項等風險高發領域列入“清單制”重點防范。將管理內容編制成流程圖,標注廉政風險提示,明確指導單位和聯系方式,在25個“清單制”試點村率先開展試點。各試點村另編制流程圖手冊,配上村“兩委”和村監委名單及聯系方式,方便群眾辦事、監督村務。如今走進“清單制”試點村,常用重點事項流程圖掛在墻上,流程圖手冊放在辦事大廳桌上,讓群眾心中有數、按圖辦事,干部心中有戒、規范履職。
五是打造“掌上”村財監管“E”公開平臺。以“點題整治”為契機,聚焦村級財務公開關鍵環節,充分利用“制度+科技”手段,依托“土樓清風”微信公眾號,把“村財公開”“村級工程”嵌入“掌上”監督村級事務“E”公開模塊,由傳統的村務上墻轉變成了“掌上”監督,村民通過簡單操作就可隨時隨地查看本村的各項事務,實現了村級工程預算、邀標、招標、驗收、決算各關鍵環節監管。一方面,給村級權力戴上了“緊箍咒”,讓村干部感到監督無處不在,村干部用權不敢再任性,守紀律、講規矩的意識不斷增強,有效推動規范履職;另一方面,群眾監督村級事務有了“千里眼”,村務管理更加民主規范、公開透明,對村干部的無端猜疑和誤解少了,信訪矛盾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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