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中央部署實施脫貧攻堅以來,云南省會澤縣迤車鎮形成了較多的扶貧資產。為接續推動脫貧地區發展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迤車鎮將扶貧項目形成的資產全部移交村集體所有,同時加強對扶貧資產和收益分配的規范核算。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對村集體接收扶貧資產及后續核算作一解析。
一、村集體收到扶貧資金的核算
按照迤車鎮扶貧項目實施方案規定,收到扶貧資金后,扶貧項目由接收村自己實施的,相關經濟業務的核算如下:
收到扶貧資金時,以收款收據記賬聯和銀行進賬單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使用扶貧資金時,按照迤車鎮扶貧項目實施方案規定的用途使用。
1. 對外直接資金投資
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的扶貧資金投資方案、投資合同、被投資方收款收據和轉賬憑證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短期投資(長期投資)
—扶貧資金投資
—被投資方名稱
貸:銀行存款
同時,將專項應付款結轉為公積公益金。
借:專項應付款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貸:公積公益金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收到投資收益時,以收款收據記賬聯和銀行進賬單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內部往來—各貧困戶
向貧困戶分紅時,以貧困戶分紅領用表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內部往來—各貧困戶
貸:現金
到期收回投資時,以收款收據記賬聯和銀行進賬單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長期投資)
—扶貧資金投資
—被投資方名稱
2. 購建固定資產對外投資
購入固定資產、自建固定資產和對外工程發包建造固定資產的核算方法,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執行,同時,將專項應付款結轉為公積公益金。
借:專項應付款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貸:公積公益金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對外投資時,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的扶貧資產投資合同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短期投資(長期投資)
—扶貧資產投資
—被投資方名稱
貸:固定資產
—扶貧資產
—資產具體名稱
收到投資收益時,以收款收據記賬聯或銀行進賬單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投資收益
內部往來—各貧困戶
向貧困戶分紅時,以貧困戶分紅領用表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內部往來—各貧困戶
貸:現金
到期收回固定資產投資時,以資產評估報告為原始憑證記賬,評估值貸記短期投資或長期投資,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
借:固定資產
—扶貧資產
—資產具體名稱
投資收益
貸:短期投資(長期投資)
—扶貧資產投資
—被投資方名稱
或者是,
借:固定資產
—扶貧資產
—資產具體名稱
貸:短期投資(長期投資)
—扶貧資產投資
—被投資方名稱
投資收益
3. 購建固定資產對外出租
購入固定資產、自建固定資產和對外工程發包建造固定資產的核算,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執行,同時將專項應付款結轉為公積公益金。
借:專項應付款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貸:公積公益金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收到租金時,以收款收據記賬聯和銀行進賬單為原始憑證記賬,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的出租合同放在財務存檔備查。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發包及上交收入
內部往來—各貧困戶
向貧困戶分紅時,以貧困戶分紅領用表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內部往來—各貧困戶
貸:現金
4. 村集體自營扶貧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
計提用扶貧資金購建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某產品的成本,以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生產(勞務)成本
—某產品
貸:累計折舊
—扶貧資產
—資產具體名稱
某產品驗收入庫,結轉生產成本。以產品入庫單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庫存物資—某產品
貸:生產(勞務)成本
—某產品
銷售某產品取得經營收入,以收款收據記賬聯和銀行進賬單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經營收入
同時結轉該產品的實際成本。
借:經營支出
貸:庫存物資—某產品
二、村集體收到實物資產的核算
按照迤車鎮扶貧項目實施方案規定,移交到村的扶貧實物資產由接收村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實施且由接收村獨自享有所有權的,接收村要以移交資產第三方價值評估報告(用以確認實物資產的價值)、資產移交協議為原始憑證,逐個將資產進行明細記賬。
借:固定資產(庫存物資、農業資產)
—扶貧資產
—資產具體名稱
貸:公積公益金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按照迤車鎮扶貧項目實施方案規定,移交到村的扶貧實物資產由接收村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經營的,接收村應按照有關規定與經營單位或個人簽訂投資或出租協議,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實施,其對外投資、出租和收益分配及投資到期回收的核算,參照上述用扶貧資金購建固定資產的同類經濟業務核算辦法。
三、村集體收到扶貧股權(債權)的核算
按照迤車鎮扶貧項目實施方案規定,移交到村的扶貧資產(包括實物資產或貨幣資產)由多個接收村分享所有權且資產由接收村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經營的,各接收村應按照扶貧項目實施方案規定的分享金額,與扶貧資產經營單位或個人簽訂股權(債權)投資協議,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實施,以各接收村與扶貧資產經營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股權(債權)合同為原始憑證記賬。
借:短期投資(長期投資)
—扶貧資產投資
—被投資方名稱
貸:公積公益金
—財政扶貧資金
(產業扶貧資金、其他扶貧資金)
其收益分配及到期回收的核算,參照上述用扶貧資金對外直接投資的核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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