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臨朐縣農經中心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分配和管理,通過規范支持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項目實施程序,使項目管理做到了正規化、規范化,促進了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認真編制項目方案。縣農經中心會同縣財政部門、鎮(街、園、區)政府(辦事處、發展服務中心)指導項目實施主體根據各自實際,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方案內容包括:項目建設內容、資金投入情況、資金具體用途、組織保障措施和項目預期效益等。實施方案經鎮(街、園、區)政府(辦事處、發展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報縣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二是嚴格審核項目方案。縣農經中心會同縣財政部門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審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并批復。項目實施方案如需調整,須經鎮(街、園、區)政府(辦事處、發展服務中心)同意,報縣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審批。
三是組織實施項目方案。實施方案審核通過后,項目實施主體嚴格按照批復的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項目實施過程中,縣農經中心會同鎮(街、園、區)政府(辦事處、發展服務中心)加強項目監管,落實項目資金公示、項目法人負責、公開招投標、合同管理、績效考評、檢查驗收等制度,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和項目順利實施。
四是切實搞好項目驗收。項目實施完工后,項目實施主體向縣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提交驗收申請,縣農經中心會同鎮(街、園、區)政府(辦事處、發展服務中心)逐個對項目實施主體實地驗收。驗收采取聽取項目實施主體負責人介紹項目情況,查看項目現場,審閱項目實施合同和項目實施票據等步驟,對照項目實施方案認真搞好驗收。審核合格的,辦理驗收手續,建立項目檔案,形成書面驗收報告。
五是及時撥付項目資金。項目驗收結束后,縣農經中心將形成的書面驗收報告(附圖片資料),連同項目實施方案、項目驗收單、稅務發票或其他合法票據等報縣財政部門。縣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將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實施主體銀行賬戶。
六是嚴格規范財務管理。項目實施結束后,指導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和家庭農場做好項目運行管護工作,指導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規范財務管理,監督合作社將撥付的財政補貼資金形成的資產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員,并做好成員賬戶變更記錄。承擔項目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和家庭農場要全部納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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