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滕州市地處黃淮平原,是我國重要的糧食主產區,也是國家首批現代農業示范區和國家農村改革實驗區。近年來,滕州市堅持把黨組織領辦合作社作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推動鄉村振興的有效抓手,牢固樹立“黨支部用心、合作社操心、群眾放心、社會安心”的理念,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中的核心和引領作用,整合優勢資源,探索發展模式,在規模化、集約化糧食生產上取得了新突破,以實際行動守牢了糧食安全生產的“底線”“紅線”。
黨組織“挑頭”,合作社化身“種糧大戶”。針對全村土地收益低、有“薄地”撂荒的現狀,姜屯鎮前李店村黨總支領辦了惠譽種植專業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入股分紅”的經營形式,整合打包全村2300畝土地由合作社統一經營。12名村“兩委”成員和小組長投資入股,直接參與合作社管理、糧食種植、市場銷售等全過程經營,種植了700畝的“訂單面粉糧”,收益連年增長,村民更加放心地將土地交給合作社經營。同時,邊治理邊耕種、以耕種促治理,對500余畝塌方土地進行治理,使原來“一季淹一季種”的“薄地”成為年畝產2400多斤的優質田。通過合作社統一經營,每年為集體增收20萬元,村民畝均增收400元,既穩定了糧食生產,又增加了集體和群眾收入。
合作社“牽手”供銷社,村社共建共享。鮑溝鎮后漢宮村抓住供銷合作社改革有利契機,探索“村集體+供銷社+農民”三方合作發展模式,由黨支部領辦后漢宮村糧食專業合作社,村集體以農田配套設施、增溢土地等入股,280余戶村民以912畝土地入股,供銷社提供技術指導、農資供應、糧食收購等方面的服務,合作社統一進行糧食種植。建立“保底收益+盈余分紅”的利益聯結機制,合作社每年年初以800元每畝的保底價格向村民支付土地租金,年底根據經營收益情況,按照3︰3︰4的比例,由合作社、村民、供銷社共同分紅。同時,從本村聘用20余名熟悉糧食種植的村民到合作社參與耕種、管理,按照每畝每年5~10元的標準支付報酬,增加了村民額外的務工收入。通過合作發展,合作社每年為集體增收21.8萬元,村民在“旱澇保收”的同時,每年每畝土地至少可獲得1000元以上的收益。
全村“一塊田”,農事全托管。針對農村大量青壯年外出務工經商、“誰來種地”問題日益突出的實際,級索鎮水磨莊村黨支部牽頭領辦了貴豐糧食種植專業合作社,對全村1100余畝土地進行整建制托管,開展規模化糧食種植。同時,由黨員帶頭,組建農資、勞務、農技3個骨干服務隊,吸納50余名群眾到合作社工作,向托管土地提供供種、供肥、灌溉、收割、銷售等9項服務,根據服務項目收取費用。僅通過農事托管一項,水磨莊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每年就可為集體增收9.8萬元,托管的土地畝均增產150公斤、節約成本320元,到合作社打工的村民年收入達2萬~3萬元。
以上三種模式,是滕州市開展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工作的縮影。在工作中,通過加強黨的領導,重新構建了村集體與群眾的經濟聯結紐帶,把碎片化的資源要素重新整合起來,進一步優化了生產關系,解放了生產力,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推動鄉村振興提供了啟示。
一是強化政治功能才能把牢發展方向。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將土地流轉給經營大戶、農業公司,一些村集體的土地資源脫離了監管,呈現出“非糧化”“非農化”的趨勢,造成了糧食生產的“擠出效應”。如何充分發揮村黨組織作用,帶領群眾在守牢糧食安全底線的同時實現強村富民,成為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堅持村黨組織領導地位不動搖,不斷強化政治功能,加強村級資產、資源管理,鞏固和加強集體所有制,才能對當前出現的土地“非糧化”“非農化”等問題及時糾偏扶正,保障糧食安全生產。
二是踐行群眾路線才能提升發展活力。黨組織領辦合作社整合發展集體優勢資源,讓群眾享受到合作社全產業鏈增值收益,提高了黨組織的凝聚力。黨組織把群眾組織起來后,黨組織開展工作有了抓手,群眾對集體有了依賴。在群眾的積極推動下,村集體主動謀發展、上項目,在組織力得到提升的同時也撬動了農村大量沉睡的資源,為發展注入了強大活力。
三是用創新的辦法才能解決發展的問題。村黨組織通過領辦合作社,把黨的領導全面融入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將黨支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同合作社的經濟優勢以及群眾的能動性相結合,推動辦好一家一戶辦不了、辦起來不劃算的事。特別是一些資源稟賦有限、增收后勁乏力的村,通過黨組織領辦合作社依法對全村土地整建制流轉或托管,統一發展糧食種植,既促進了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降低了單獨經營的生產風險,又增加了集體收入,拓寬了強村富民之路。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