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吉林省敦化市紀委巡察辦在“三資”領域專題巡察中,探索農村審計與紀委巡察監督“雙劍合璧”的新模式,構建農村審計站與紀委巡察監督協調配合機制,集雙方之所長,優勢互補,發揮監督疊加效應。
一、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防范廉潔風險情況
1. 村級財務制度履行不嚴格。個別村級財務相關人員對財務制度漠視。一是個別村存在公款私存、白條入賬、坐收坐支和大額現金支付等問題。二是個別村工程項目資金結轉不及時、支付手續不全。
2. 村財務賬目管理不規范。巡察發現,有的村沒有嚴格按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把好審批報銷關。一是票據與報銷事由不符。二是賬務處理不規范,個別村會計報表不能真實反映村集體經濟財務情況。三是庫存現金量過大。
3. 村集體資源管理不規范。巡察發現各鄉鎮均存在村級“三資”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度不高,資源臺賬登記不全面、不完整、更新不及時,以及資源閑置管理跟不上等問題。一是村資源性臺賬登記不全面、少登、漏登現象普遍,尤其村林地登記面積與林業站登記面積出入較大。二是冊外地使用費管理、收繳不到位。三是個別村機動地發包管理不規范。
4 .村級資產管理不規范。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財務管理人員對固定資產管理重視程度不夠,制度執行不嚴。一是固定資產未做到應入盡入。二是固定資產處置不及時。
5.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租賃機械、用人用工管理混亂。在巡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中發現,大多數村普遍存在財務管理不規范、資金支出原始憑證不健全、相關合同簽訂不規范等情況。
(二)維護群眾利益情況
個別村的主要干部責任意識不強,服務觀念淡薄,沒有把解民憂、謀民利作為工作出發點,造成工作失誤,損害群眾利益。一是個別村干部落實惠民政策不到位。二是個別低保戶信息核查不及時。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情況
個別村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吃不透、拿不準,具體執行落實時出現偏差。一是違規發放補貼。二是報銷差旅費不嚴格。三是違規報銷個人所得稅。
二、意見建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鄉鎮黨委要充分認識農村“三資”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細化領導小組的工作分工,層層壓實責任,督導各職能站所和村黨組織各司其職,確保“三資”管理各項工作落細落實。
(二)強化主體責任,防范廉政風險。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監督檢查,避免資源的盲目開發、流失與浪費。有針對性地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督促本部門和村黨組織履職盡責,對項目招標、土地承包、環境整治等方面嚴格監管,對出現的“三資”管理問題敢動真碰硬、問責追責,確保資金不浪費、資產不流失、資源不占用。
(三)落實惠農政策,維護群眾利益。廣泛宣傳惠農政策,從規范流程抓起,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動惠農政策落地。公共資源要向弱勢群體傾斜,重點解決群眾“急難愁盼”事項,使廣大農民切實得到實惠。
(四)加強作風建設,落實八項規定。加大對鎮村“三資”管理人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普及會計、財務管理、村務公開、村務監督等業務知識。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規范工作經費使用和管理,從源頭上遏制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貪污腐敗問題的產生,切實筑牢廉潔從政思想防線。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