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全國集中開展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要求從嚴查處一批“蠅貪蟻腐”,堅決糾治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有效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實際問題。在此背景下,山東省費縣立足實際,堅持以清廉村居建設為統領,聚焦村級臨時用工管理“小切口”,扎實開展村集體經濟組織臨時用工管理專項整治,從源頭上有效治理臨時用工中的“頑疾”,鏟除容易滋生違規、違紀問題的土壤,有力推動群眾可感可及民生實事辦實、辦好。自開展臨時用工專項整治以來,88個村(居)規范臨時用工2600人次,涉及金額26.31萬元。
明確標準 保障用工科學透明
村集體勞動用工主要表現在村級清理街道、打掃衛生、清理渠道等臨時性、零散性用工,用工瑣碎、繁雜,名目繁多。對此,費縣出臺了《村級用工管理辦法》,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工實行預算管理,各鄉(鎮)結合區域內勞動力價格,科學合理確定用工價格標準及上限,標準一經確定,本年度內不得隨意突破。
費縣各村(居)建立務工人員數據庫,通過自主報名、群眾推薦、民主測評等,擇優選取臨時用工人員。人員數據庫實行一年一更新,動態調整,對不達標的人員及時進行淘汰,切實把牢村級臨時用工“入口關”。
規范程序 切實堵塞制度漏洞
費縣明確,村級勞動用工必須按流程派工,實行“四步工作法”。
一是規范派工。村級臨時用工計劃經村“兩委”研究后,從務工人員數據庫中抽取用工人員,由報賬員開具派工單,寫明出工人姓名、作業地點、事項事由、標準工價等。
二是嚴格監工。臨時用工項目啟動后,村監事會成員對實際用工人數、用工時間等進行全程監工,出工人員需每日簽到,監事會成員隨機抽查。每次用工結束后,報賬員、監工人、出工人應在派工單上簽字確認。
三是陽光公開。月初由村報賬員將上月派工單進行匯總,列出上月用工開支情況并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四是規范結算。用工明細在村務公開欄統一公示,確定村民無異議的,方可“結單”,發放用工補貼。
強化監督 確保權力規范運行
費縣以檢查臨時用工公開情況作為衡量制度是否得到落實的切入點,及時建立健全小微權力監督制度,形成群眾監督、監事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會計核算監督、審計監督等多方位的監督體系。選優配強村級監督隊伍,制定監督工作流程圖,規范村級監督隊伍履職,確保切實發揮作用。
拓展監督途徑,利用臨沂市“沂農云”陽光村務公開平臺,將村務、黨務、財務信息納入平臺,村民通過微信小程序就可以實時查看村集體“三資”管理信息。同時在方便群眾閱覽的地方統一設置固定公開欄,明確每月10日為全縣農村財務集中公開日,各村集體將上月財務收支情況在公開欄上按原始憑證逐筆逐項公開,把村級事務置于陽光下,基層權力運行和“三資”管理更加規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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