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村小組集體的錢有多少,是怎么花的,現在大伙心里總算有個數了……”近日,面對前來回訪的區委巡察組工作人員,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茅店鎮萬嵩村村民老曾說。
然而在巡察組到來之前,該村的村組集體資金還是一筆糊涂賬。2023年6月,贛縣區區委第五巡察組對茅店鎮開展常規巡察,有群眾反映,有的村組集體資金賬目不公開、不透明。
為掌握情況,巡察組工作人員走村入戶開展巡察。隨后發現,茅店鎮萬嵩村存在集體資金收支情況不清、不按要求進行公示公開、集體資金與個人資金混存混用等問題。同時,還發現該村山足下組組長巫某挪用組集體資金的問題線索。
巡察組及時將相關問題線索移交茅店鎮紀委處理。鎮紀委分析研判后兵分兩路,一路前往鎮財政所,調閱該村近年來組集體資金賬冊、票據情況;另一路對相關村組干部開展談話,詳細了解組集體資金收支管理、公開公示情況。
經調閱銀行流水、談話了解、查看收支賬目,巫某利用保管組集體資金的便利條件對集體資金動“手腳”的問題露出端倪。在掌握有關情況后,工作人員找到巫某談話。
“你們組集體資金是如何保管的?”工作人員直奔主題。
“單列賬戶,專人保管。”巫某故作鎮定地回答。
“是你保管的吧?有沒有挪為己用?”
巫某一下緊張起來,連忙說:“這怎么可能,你們不要冤枉好人……”
但在大量事實證據面前,巫某道出了實情。
原來,由于山足下組集體資金沒有設立獨立賬戶進行管理,巫某違規將5萬元組級資金與個人賬戶混存混用,挪用作個人日常開支。
根據調查結果,經茅店鎮紀委研究并報區紀委監委同意,決定給予巫某政務記大過處分,挪用資金全部追回。
為做實做細“后半篇文章”,區委第五巡察組督促茅店鎮黨委迅速在全鎮開展自查自糾,并統一在村委會賬戶內開設“組賬專戶”,實行“組財村管”,進一步規范組集體賬戶管理、收支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務監督、責任追究等具體措施,為組集體“三資”戴上“緊箍”。
同時,針對巫某案暴露出的問題,贛縣區紀委監委向區財政、農業農村、民政等有關職能部門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推動制定《贛縣區農村組級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全面提升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督促各鄉鎮對村組集體資金管理問題進行舉一反三排查整改。截至2023年12月,已累計督促整改村組集體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42個。
(來源:2023年12月1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專家
村“兩委”干部對村集體“三資”管理認識要持續深化,財務審核上把關不嚴或村級報賬員業務不精會導致村集體“三資”管理混亂。要完善規章制度、開展村級報賬員專題培訓,促進村組集體資金賬目公開、透明,進一步健全“三資”管理常態長效機制。
觀點
網友
群眾利益無小事,農村集體“三資”既要有“明白賬”,也要“明白管”,不能糊里糊涂。
網友
巡察讓群眾身邊的“小事”有人管、能管好,解決百姓難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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