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縣共有23個鄉鎮,340個村經濟合作社,3577個村民小組,有190個村民小組存在組級經濟。2012年,淳安縣在石林鎮率先推行組賬村管鄉鎮代理試點,取得了較好成效。截至2021年年底,有151個村民小組實現組賬村管,代管率達79.47%,代管資金余額為690萬元。在此基礎上,淳安縣開展了專項行動,將全面推進組賬村管鄉鎮代理工作列入淳安縣漠視侵害群眾利益暨村經濟合作社運行問題專項治理,同時列入市級七張問題清單進行整改銷號。縣紀委派駐紀檢組全程指導監督。
專項行動做法
鉚定點上整改。對引發信訪問題的幾個村民小組逐個進行整改,將13.79萬元轉存村集體基本存款賬戶,并對相關的8名責任人進行黨內嚴重警告及誡勉問責等處理。
發力面上推進。全縣有39個村民小組未實現組賬村管,通過專項治理全面實現組賬村管,累計清理上繳資金48.78萬元,存到村集體基本存款賬戶,促成歷史遺留資金分配30萬元。有效打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最后一公里,實現了組級賬務規范運行,筑牢廉潔風險的第一道防線。
以制度鞏固治理成果
為鞏固專項治理成果,淳安縣制定出臺《淳安縣組賬村管指導意見(試行)》,加強宣傳,做好制度解讀培訓,促進制度規范執行,同時要求各鄉鎮結合實際修訂“三資”管理相關制度。
提倡融合發展。引導經濟發展基本平衡的村民小組或后續基本無收入來源的村民小組,經民主決策程序通過,村組兩級經濟平穩順利融合。村集體負責統籌兼顧轄區內各自然村基礎設施建設、社員福利等,合理規劃和實施村內公益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堅持“四權”不變。堅持村民小組資金資產資源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監督權“四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組賬村管鄉鎮代理記賬,明確鎮村兩級對村民小組經濟業務的指導和監督職能。
兼顧各方利益。明確組級經濟發展成果應統籌考慮組內成員受益、組級正常運轉、積累發展壯大;協助和配合村級組織工作,共同參與村級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共同承擔所需的資金。
資金存放與資產整合。組級資金統一存入村集體基本存款賬戶管理,按小組分別設置明細賬。鼓勵村民小組在統籌正常運轉的情況下,合理開展理財。鼓勵村內資產資源抱團發展,整合各村民小組和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聯合對外招商、投資、興建物業產業,豐富業態,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規范決策與資產經營,重大事項及時公開。
資產資源動態管理。組級資產資源、存續期內經濟合同統一由村社錄入“浙農經管”應用系統,同時各村民小組建立相關備查簿備查,建立定期核對、定期清查機制,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規范日常業務管理。延伸組級財務線上審批、線上支付、過程監管、線上公開的資金閉環管理,并實時對接紀委“小微權力系統”。村組兩級資產資源、經濟合同和會議管理等實現線上動態管理,全面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家底,有效預防運行管理不規范等行為。
規范收益分配事項。一是明確不得分配范圍。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的征地補償費、資產轉讓所得、單位及個人捐助贊助、留用地指標折算的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等款項不得列入當年收益分配。二是提出分配原則。各鄉鎮指導村組,堅持效益優先、民主科學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分配。村民小組年終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核算全年收入和支出,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收繳各項欠款,做好承包租賃合同結算和兌現。當年凈收益應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向村集體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提取不低于30%公積公益金后,再確定向農戶分配金額。三是規范分配程序。村民小組根據年度經營報表確定擬分配金額、分配對象條件等具體事項形成分配方案,提交村“兩委一社”會議審核,公示十五日征求群眾意見建議,優化分配方案后,再按村組兩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程序表決通過。由組級管理人員編制資金分配清冊,提交村報賬員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方可分配。
統一財務核算口徑。一是建立定期對賬機制。建立鎮、村、組三級核對機制,確保代理業務規范清晰。二是規范會計業務核算。組級經濟業務由鄉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統一進行代理記賬,一般不單獨設置賬套,直接在村社基本賬套內各相關科目下設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作者單位:浙江省淳安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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