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合作社的財務管理能力對于促進合作社發展壯大具有重要意義。近期,筆者回到家鄉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中旗,通過問卷調查和實地走訪的形式了解當地合作社財務管理現狀,并對其財務管理活動提出了一些建議對策,以期為當地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貢獻一些思路。
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通過問卷分析及實地走訪,筆者發現當地合作社財務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融資渠道單一。大部分合作社依靠自有資金籌集,依靠民間貸款和政府出資的情況較少。這意味著合作社在融資方面的選擇非常有限。盡管有超過70%的合作社曾獲得過政府的資金扶持,但其中仍有部分合作社在分配這些資金時出現問題,沒有將資金準確分配到每位成員的賬戶。
財務代理記賬不規范。經過實地調查,筆者發現合作社在委托外部會計中介機構進行財務代理記賬時,所選用的會計系統實際上是針對小企業的會計系統,而并非專門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設計的會計系統。這一選擇的背后,主要是經濟考量:中介機構所使用的小企業會計系統是免費的,而農民專業合作社專用的會計系統則需要付費。若中介機構轉而選擇使用專門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付費會計系統,無疑會增加其代理記賬的成本。
合作社運營缺乏專業性財務人才。從問卷的調查結果來看,雖然大多數合作社已經建立了會計核算機構,但實際的財務核算管理并不盡如人意。例如,其中大部分合作社選擇委托外部會計機構進行核算,而只有很少一部分有內部的專業會計團隊。雖然每家合作社都至少有一名財務人員,但其中有部分合作社的財務人員并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沒有從業資格的財務人員也不經常參加財務培訓,增加了會計錯誤和管理風險。
合作社盈余分配沒有兼顧交易量。從盈余返還的分配模式來看,絕大多數合作社都傾向于基于入股的股金來決定分配比例,而很少將成員的交易量納入考慮范圍。這一做法在某種程度上可能忽略了那些在交易量方面為合作社作出較大貢獻的成員。盈余的分配策略對于合作社的長期穩定和健康運營至關重要。如果成員普遍認為他們的貢獻與所獲得的回報不匹配,這可能導致他們對合作社的信任和合作意愿降低,從而給合作社的發展帶來不穩定性風險。
合作社財務管理規范化對策
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與會計制度。新出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對合作社的會計人員和委托代理記賬公司有了新要求,合作社管理人員務必要求相關財務人員學習新制度,依法規范財務核算。同時,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包括制定明確的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確保財務活動的合規性和準確性。內部控制體系應包括財務審批、會計記錄、資產保護、風險管理等方面,確保財務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合理規范合作社盈余分配。盈余分配對于一個合作社能否可持續發展是一個至關重要的點,能直接影響合作社成員的生產積極性。針對當地合作社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政策,筆者認為,可以這樣進行盈余分配,按照1︰1︰8的比例進行分紅(純收益中10%的資金用于合作社擴大再生產、彌補虧損、防控風險等,10%的資金用于獎勵為合作社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成員,其余80%的資金按交易額、出資額進行分紅),確保實現合作社增收和群眾致富“雙贏”。
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主要按照交易量進行返還,這既符合合作社的本質,同時也能滿足成員的需求,有效促進了生產。為了確保合作社的良好運營,并保持交易的穩定性,常常需要與生產者達成交易量的預訂協議。如果實際交易量低于預定交易量,成員就需要補交股金,反之則不需要。這一方式有助于激勵成員積極參與生產活動,確保他們的投入與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保持一致。這樣,合作社可以更好地管理風險,實現更加穩定和可持續的生產。這一機制符合合作社的運營原則,同時也有助于維護成員的權益,促進合作社的發展。
通過延長產業鏈擴大業務范圍。合作社的資金主要依靠成員籌集,并不能滿足合作社的發展需要。如果站在合作社角度進行資金籌集規劃,那么加強內部融資能力是首要選擇。因此,合作社可加強與龍頭企業的合作,借助龍頭企業的力量,實現資產的更高效利用。此外,合作社也要加強與這些農業龍頭企業的協同合作,進而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為了進一步鞏固與龍頭企業的合作關系,合作社可探索技術合作、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等多種合作方式,從而確保現有資產得到充分利用。這種合作不僅增強了合作社的經營能力和盈利水平,還可為其內部融資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在與龍頭企業的合作過程中,合作社還要注重加強自身發展,確保在長期合作中雙方能夠共同受益并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新疆農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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