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市農業農村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主糧作物等完全成本(補充)保險和開展玉米種植收入保險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化完善重慶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通知》要求,自2024年起,在產糧大縣實施稻谷、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和馬鈴薯完全成本補充保險,以及玉米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在非產糧大縣實施稻谷、玉米、馬鈴薯完全成本補充保險政策。針對適用多種保險產品的同一主糧作物,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根據自身農業生產風險保障需求自主自愿選擇投保產品,但不得重復投保。
《通知》還要求,實施差異化保費補貼政策,重點向產糧大縣、鄉村振興幫扶縣,以及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其中:產糧大縣承擔保費比例為10%,對屬于產糧大縣中的鄉村振興幫扶縣承擔保費比例再降5個百分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承擔保費比例為15%,對脫貧戶、監測戶作為投保主體的,其自繳保費比例再降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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