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印發《關于辦理財務造假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解答》,明確財務造假犯罪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重點問題。明確了辦理財務造假犯罪案件過程中如何認定公司、企業的信息披露義務,如何認定“直接經濟損失”,如何把握“情節特別嚴重”的升檔標準等具體內容。單位或個人專門為公司、企業提供財務造假“一條龍”服務的,應當從嚴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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