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農村房屋用地建設管理工作政策指引》在全省正式印發。《指引》內容包括規劃編制和管控、計劃指標保障、農房建設申請流程、用地審批、用途管制、農村房屋建設管理要求六個部分,并附有農村房屋建設申請及審批流程圖和政策指引文件依據表。
《指引》明確,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住宅,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充分利用村內舊宅基地、空閑地和未利用地。凡能利用村內舊宅基地、空閑地和未利用地的,不得新占其他土地,嚴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禁止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建房。鼓勵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結合新村建設和舊村整治,因地制宜安全建設農房,嚴禁違背農民意愿合村并居搞大社區。單列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原則上不低于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專項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對符合“一戶一宅”及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單獨組卷報批,經依法批準用地后,由國家保障計劃指標。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