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認為,要創新農業經營體系就得促進土地流轉,因為不發展規模經營哪來新型經營體系?這個思路對,但不全對。比如糧價一下跌,租地大戶就扛不住了,很多地方出現要么降土地租金,要么大戶跑路的情況,這說明流轉是個辦法,但未見得是全部辦法。適度規模經營,不是只有流轉這“華山一條道”。“兩條腿”走路,是創新農業經營體系的重中之重。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要創新兩個思路、建立兩類經營主體:一種是土地流轉集中的規模經營,一種是擴大服務的規模經營;一類是提供農產品的主體,一類是提供服務產品的主體。這兩類主體、兩種經營形式應當得到同樣的關注和重視,這樣才能讓農業經營創新更加符合實際,取得更加有效的成果。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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