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地制度的主要矛盾是,一方面,部分人還固守著“鄉土中國”的土地本位理念,認為“鄉村就是鄉土;農民就是種莊稼;農業就是搞糧食,管農業的就是負責糧食增產和查耕地”“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民無地就造反”;另一方面,部分人以“城市中國”思維配置土地,認為“土地配置保城市”“發展空間上掐死農村”“農村功能就是供應農產品”。“城鄉中國”的本質特征就是,“人、地、資本在城鄉之間的互動”。亟需進行的土地改革,第一就是調整城鄉土地權利體系來支持城鄉互動,現在城鄉之間的土地權利體系直向城市,城鄉土地權利的平等和給農民留下鄉村的發展空間,應是下一輪土地制度構造的兩個基本點;第二是改革農地制度來支撐農業轉型,這牽涉農地的經營制度和農業的組織制度;第三是改革宅基地制度來支撐村莊再造,打破成員權無償分配,承認宅基地的財產權可交易,打破村莊的邊界。村莊形態的變化,無論是死還是活,都需要推進宅基地改革。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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