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今年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市民下鄉“當農民”的政策“組合拳”——“黃金20條”“鉆石10條”,這些“真金白銀”的政策規定:“租賃或合作方式利用農村空閑農房,協議期在5年以上,符合美麗鄉村建設各項條件的,每戶給予8萬元獎補;發展農家樂協議期在3年以上,達到五星級標準,給予5萬元獎補。”據武漢市農委統計,“市民下鄉”實施百日來,共簽訂空閑農房租賃協議農戶993戶,年租金達1203萬元,吸引社會投資8631萬元。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探索農村集體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筆者認為,武漢鼓勵市民下鄉的政策應時而生,是探索農村建設的新路徑。
在快速的城鎮化進程中,大批農村人口涌入城市務工、經商,長期的單向流動模式加劇了城市的擁擠,也造成了農村空心化、農房閑置。武漢鼓勵市民下鄉的政策,補貼優厚、旗幟鮮明,是對城鄉融合機制的有益探索,為人才和資金反向回流農村提供了更大可能。
事實上,農村的閑置資源越來越受到城里人的青睞,一部分人出于對“農夫、山泉、有塊田”田園牧歌式生活的向往,一部分人到鄉村休閑康養、旅游度假,一些文化創意產業也把鄉村視為未來更具潛力的孵化器。市民下鄉創新創業,就要抓住鄉村旅游發展,推動三產融合。近年來,鄉村民宿、體驗式農家樂成為休閑旅游的新趨勢,與大眾的需求相比,鄉村旅游還缺少高品質、有特色的創意農村旅游項目。生態資源和民俗傳統的價值也逐漸被認可和重視,其背后的價值不斷被挖掘、提升,以前村民眼中不值錢的土坯墻,換一種審美視角就可能成為“藝術品”,鄉土資源被“賦值”,也激發了地方建設特色小鎮的積極性,千篇一律的“標準化”小鎮變得獨具風格。
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發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這些新概念、新表述讓人為之一振,更多資源要素配置將繼續向“三農”傾斜,也給下鄉創業者鼓足了信心。很多到村鎮休閑養老、創新創業的市民更傾向選擇交通便利,基礎設施較完善,具有鮮明特色的小鎮。換言之,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成為鄉村振興、發展現代化的重要一環。因此,政府在制定相關利好政策鼓勵市民下鄉的同時,也要逐步改善農村交通、醫療等公共服務條件,讓下鄉的市民感覺舒適宜居。同時,地方政府也要提高基層干部的公共服務意識,積極尋求、搭建信息平臺,讓更多有意愿下鄉的市民和有意向出租閑置房屋的農戶無縫對接,讓這種“你情我愿”、互利雙贏的合作模式不斷推進升級。
“市民下鄉”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次創新嘗試,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例如,租賃協議的談判和簽訂一般是由村委會負責,這就可能出現低價圈占農屋,反手高價轉租的情況;市民在租賃、裝修等方面都花費大量人力財力,如何保證農房租約有效執行,同時又保障大量農民返鄉時有地方居住。充分保護雙方利益,關注可能帶來的土地制度與法律糾紛問題,進一步細化規則,是今后的工作方向。
“市民下鄉”政策為盤活農村閑置資源、破解農村空心化問題、提升農村現代化水平提供了新選項。在國家戰略方針指導下,結合當地農村實際情況,敢于創新,勇于嘗試。只有讓農民嘗到政策的甜果,才能行以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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