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鄉村公權力較弱,缺乏相應的公安力量,維護農村治安不易:派出所人少,管的地很廣;留守的老人沒精力防范蟊賊,更沒力氣對抗兇徒。這些很容易讓那些膽大的村霸們為所欲為。部分村干部成為安全力量,由于得不到有效的監督,時間長了就形成村霸。村霸們由于敢于使用暴力手段維持農村秩序,還因此常常被認為是能人,甚至被捧為鄉賢鄉紳,農村糾紛調節機制失衡,村莊治理缺乏規范,使村霸坐大。村民間的糾紛一般應該由村調解委員會、治保會解決,但我國不少村莊這些機構遇到問題不愿管、不敢管,讓糾紛雙方依靠勢力大小來解決,無形中讓村霸勢力盛行起來。治理村霸問題,必須要由過去偏重于經濟發展的鄉村治理,轉向經濟、社會和文化建設并重,通過全面的改革,加強黨建,破除宗族勢力,革新鄉村風俗和觀念,徹底消除鄉匪村霸產生的土壤。加強基層黨建,要選對人,重點選拔帶頭人。以大學生村官或者下派第一書記破除農村宗派勢力。從源頭上治理,對選舉制度進行修改,阻止宗族惡勢力坐大,對舉報多者一票否決。以村莊間的聯合黨建加強村莊間的監督,讓公共安全力量覆蓋到村莊,通過財政支持村里組建義務保安隊。村莊運行要增加監事制度,增加村務透明度。(來源: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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