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深化有兩個含義,一是范圍和任務的拓展,二是手段要深化,要更多地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用改革的辦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范圍和任務將拓展至“三去一降一補”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振興實體經濟以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四個方面。同時,要更多地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用改革的辦法。比如就去產能而言,不僅要盯著去產能進行目標管理,更要研究采取什么樣的一種市場化的手段來去實現。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在完善過程中,因此去產能過程中,可能見效比較快的行政手段用得比較多,但最根本的途徑是改革,是通過完善市場機制,讓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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