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得感謝費孝通老先生,讓我們蘇南江村,有幸作為中國傳統農村社會代表,站上世界的舞臺,引起關注。費老筆下的江村是具體的,又是抽象的。隨著社會各界相關研究討論的不斷深入與擴展,如今的“江村”更是作為一般意義上的江南農村,甚至是部分地代表中國鄉村而出現。
(一)
記者老家也算一般意義上的“江村”,處在長江南岸,與那個具體的江村——蘇州開弦弓村,相距不遠,同屬吳文化圈。以市(縣級)為單位上溯歷史,6000多年前就有先民在此活動繁衍。在市里有一處遺址,出土了代表新石器時代馬家浜晚期文化的文物300多件。以村為單位,家譜記錄可上溯至明朝,而村東崗上的一座古庵可以上溯到宋王朝。庵前有一棵高百米左右,主干徑約四米的公孫樹,據說已有七、八百歲,是當地的“樹王”,遠近聞名。
早年聽老輩人講,現在村里的主姓(白姓)家族不是原居民。在清前中期,當時的葉姓氏家族被從本縣西部遷入的白姓氏家族所替代,當然這個替代并不是和平式的。至今村東頭僅存有一座二進的老祠堂,在一些不顯眼處留有未被完全擦凈、未被遮蓋完全的“葉家祠堂”舊字跡。祠堂大門前現留有一對徑長見米的大白石門當,雕刻有麒麟、祥云、鹿、葡萄等,精美絕倫。這對門當至少百年以上,所以在成為村史代表的同時,也成為一些賊人惦記之物。據說,幾年前的一個深夜,這兩塊石刻差點被盜。所幸住在旁邊的一位村民起夜,誤打誤撞嚇了賊人一下。賊人跑得匆忙,一塊石刻被砸成了兩塊。為了防止再次被盜,村人現在用水泥固定在了祠堂大門口。
我們村是自然村,是個“小生產隊”。據村民組長講,村里在籍戶數43戶,人口150人。不過,他們中真正常年留在村里生活的,頂多也就一半。出生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及往后、分家單過的年輕人,基本都在縣城有了房子,平時也都住在城里。常年住在村里的,主要是老人和未成年的小孩,還有幾戶租客。村里的人早已不靠農為生了,而且也很少有人還在搞農業。年輕人全外出謀生,有靠手藝吃飯的,有在企業工廠打工的,也有自己創業的……上了年紀的人,只要能力還許可,就會在附近找個工作,輔以種點自家吃的菜。當地民營經濟很發達,中小企業較多,普通務工月收入在3500元左右。用有些老鄉的話講,大家的生活水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馬馬虎虎,還是可以的”。
這次回鄉陪父母過春節期間,鄉親們或許覺得我的工作身份有助于解決一些問題,跟我聊到最多是關于村里土地的事。我出于對家鄉的尊重和保護鄉親的考慮,用D市B村作為我們村的代稱,其中出現的老鄉一律用化名。
(二)
“現在我們村人心不齊!我們老百姓就是百人百心呀?!”不曾想,大年初一拜年禮節性祝福后,老鄉賀真竟然來了這么一句。賀真今年剛滿60虛歲,一輩子與地打交道,是個地道的老農。早些年還當過村代表,在大伙心中是個敢說話的人,用土話講是村里的“老頭”,官話則是“刺頭”。所以,他現在有點不受村里及上級部門待見。但據一些村民講,他所反映的事,都是原因曲折的,所爭取的利益,也都是有情有理的。
不等我問,賀真繼續說了。一是高速公路出口征地的補償款為什么不發?二是上面(開發區)為什么少給他們300元征地的青苗費?這兩問也揭開了我們村的地事之變。
20世紀90年代初,建設滬寧高速公路征走了村子北部50多畝地(還有十幾畝之說)。“好像就賠了萬把元錢!”賀真說,“但根本見不到錢,據說只是掛在村戶頭賬上,年年結利息。利息就是5厘。算下來,一年才50元,能干個啥?”村民們并沒有因此獲得一分錢的好處。盡管如此,這條串起長三角最發達經濟帶的高速路很具有象征意義,村里的人們每晚都能聽到一輛輛汽車飛速馳過的呼嘯聲,覺得南京上海離我們并不太遠。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就此離開村子,走進大城市了。我們村子被納入了新的發展軌道。這是村子融入城鎮化的開端。
2004年前后,我們村的行政隸屬管轄發生了變化。村子原來隸屬的行政村與周邊幾個村撤并成一個新的行政村。這個變化是由1998年啟動的農村稅費改革所引起,而稅費改革的最大動因就是治理農村“三亂”。當年的決策者認為,農村之所以存在“三亂”,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基層機構臃腫,吃官餉人太多。所以,同時啟動、配套推進了鄉鎮機構改革。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撤并鎮村。當年江蘇是國家重點先行試點地區,所以力度很大。那次撤并,我們市的鄉全部被撤并成鎮,小村也都并成了大村。
不久之后,我們村行政區劃又被調到開發區,所在的行政村也被改制成社區。我記得那時給家里寫信,必須填寫開發區的郵編,不然就寄不到。也就在同時間段,我們村有幾戶普通農戶在開發區買房定居了。
2006年前后,滬寧高速公路拓寬,又征了村里40多畝地。“這次給了2萬元。仍是只掛賬,不見錢,每年結利息。”賀真說。不過,由于收入相對多了點,第二年村里就進行了一次分紅,符合條件的村民拿到了近百元的過年紅包。
去年高速公路增建出口,這次又一下征走了村里東頭的135畝地。與前兩次相比,這次征地補償在村里引起迄今為止最大的一次集體事件,幾乎分裂了村民。“我們聽到,國家規定是征地每畝補償10來萬元。可實際上我們一分錢也拿不到!”賀真講。他的說法記者沒有找到依據,倒是通過公開途徑查到了相關標準:2013年,當地征用農地,安置費每畝1.7萬元,征地補償費每畝2.1萬元,青苗費每畝1000元。計算得出每畝總共補償4萬元左右。
去年9月份,村里十幾位代表專門去村部討要說法,毫無結果。“開發區是想給農民一個長久保障,所以錢不分下去,而是一畝地解決一個人的養老保障問題。”村干部白忠忠講,“這是江蘇省2013年推出的統一做法(2013年12月,《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叫土地保障。”男性村民從滿60周歲起,女性村民從滿55周歲起,每月可以領到670多元養老金。“這次征走135畝地,開發區說可以解決村里135個人的養老問題。這也基本上把全村的人都能覆蓋了。”
“搞保障,我們不反對。”賀真說,“但為什么我兒子不能算?他的戶口也在家。還有青苗費,為何要扣三百元?”
隨后來串門拜年的白和生聽到這個話題,也加入了討論,“省里政策是征地后,立刻就兌現(所謂‘即征即保’)。地去年9月份就征走了,可我們這些老頭子(61歲)到現在一分錢也沒有拿到。”
“不會少你們一分錢的,只是需要有個時間來做的。”白忠忠勉強應付了一句,接著說,“我還有幾個人家要去拜下年,先走了!”
(三)
白忠忠走了,賀真和白和生一下好像沒有了講話對象。然而這時,我的童年玩伴白文增來串門了。幾句新春祝福過后,也講起了征地的事。去年9月份那次村民代表去村部,也有他,但他的訴求好像不在補償費的事,而是村里剩下的地為什么不分。這也是相當一部分農戶的想法。
盤點一下村里的地,大致情況是:宅基地50畝左右;水田70畝左右;山地100畝左右,其中,22畝出租給開發區用作公益,租金800元/畝,80來畝出租給人種桉樹,100元/畝。白文增所說的地,就是那70畝水田。他們的訴求非常簡單:按人口數平均,分到戶,“這也是國家政策。”不過,現在村里(干部)不同意分,而且那次去的12位村代表也有明確不同意分的。因為這個事,村民們已經分成了兩派。關于征地補償的事,更是將村民搞得各說各話,各認各理。這中間好像也有一條“利益”的分水嶺:牽涉誰的利益大,誰就叫得響、鬧得兇!他們都知道國家正在搞土地確權的事,地方也在推進,但他們對“這過程中解決分地的事”信心不大。
盡管有這樣那樣的不平或爭議,賀真、白和生、白文增無一不希望,土地(承包地)征用之后,村子的拆遷能早一點到來,那就可以一次徹底做了斷,此后也不再需要去操心他們地的事了。但不征也沒有事,“該給的給到了”,他們也能過得挺好。農村的土地之于當下城鎮化十分重要,為其空間擴張提供了基本保障。在這個過程中,農村土地資源流向了城市,但這又何嘗不是農村對城鎮化發展的一種融入呢?當然這種融入真正實現與否,還有更為重要的一條評判標準:實現人的城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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