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由點及面開展集體經營性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農業部、中央農辦確定北京市海淀區等100個縣(市、區)為2017年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要求各試點縣(市、區)要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全面強化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重點在確認農村集體成員身份、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多種形式發展集體經濟等五個方面進行積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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