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袋子嗎?大袋三角,小袋兩角。”這是許多超市收銀員面對結賬顧客的“開場白”;“要一個”,也是許多顧客自然而然的回答。2008年,國務院發布“限塑令”: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實施迄今已逾9年,“限塑”效果不盡如人意,甚至執行效率呈逐年遞減的式微之勢,尤其是隨著近年來快遞和外賣業的井噴式發展,更為塑料袋的大行其道辟出新的天地。“限塑令”有令不行、屢禁不止的執行困局,已經到了值得關注和亟待破解的關鍵節點。
從超市到集貿市場,從商場到藥店,凡有商品零售的場所都能隨處可見人們手提塑料袋的身影。也許是契合了適者生存的自然規律,塑料袋一經面世便展現出簡單方便的市場優勢。農貿市場攤主坦言,“市場內經營戶都免費提供塑料袋,如果我不免費提供,恐怕沒有顧客登門了”;超市在踐行“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政策規定的同時,卻意外辟出了新的生財之道,有超市僅靠售賣塑料袋就年賺上千萬元,“限塑令”催生了“賣塑令”;對于消費者,省卻了攜袋挎籃的出行麻煩,擁有了拎起來就走的購物便利,誰還會在意由此引發的“白色污染”。正是這種你我兩便、兩廂情愿的不謀而合,促成了“限塑令”難以奏效的市場環境。
有需求未必就合理。塑料袋在給人們帶來生活便利的同時,也充滿潛在和長久的負面危害。一次性塑料袋的主要化學成分是聚乙烯、聚丙烯和聚苯乙烯,是熱塑型的高分子材料,對環境有嚴重污染,用以包裹食物,有害物質將會溶解到食物中,人體攝取后有致癌風險;填埋處理,其有害物質有可能幾十年甚至上百年得不到降解,對土壤危害長久;焚燒處理,其生成的二噁英更會對人體構成傷害。由此解讀,落實“禁塑令”不失為維護民族長遠和根本利益的生態保衛戰。
落實“禁塑令”需要疏堵并舉的雙向用力。一方面要加大對塑料袋使用弊大于利的科普宣傳力度,通過多渠道的知識宣講與信息明示,讓“塑料袋有害”的社會共識,變為更直觀清晰的國民感受,切實增強人們摒棄塑料袋的自覺性,同時盡快推出攜帶方便和讓利于民的免費“替代品”;另一方面要完善依法禁塑的法治管理機制。總結“限塑令”實施9年的經驗教訓,有必要將“限塑令”升格為“禁塑令”,構筑主體明確、措施得力、問責清晰、執法嚴格的法治環境。
(河南省漯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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