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把建立主體信用檔案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予以推進,逐步構建以信用為核心,事前信用承諾、事中信用監管、事后信用評價的新型監管機制。按照工作安排,到2017年底,國家級、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將率先建立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2018年底,全國糧食大縣、“菜籃子”產品主產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等基本建立本行政區域內主體信用檔案;2019年底,基本實現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全覆蓋。目前,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建設工作已納入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延伸績效考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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