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農業保險在《農業保險條例》和國家政策的支持下不斷發展,農業保險的重要作用得到基層政府、廣大農民的高度認可。農業保險經營機構從保自然風險到保價格風險,對農業保險有效實現形式的探索一直沒有停止,現在已經開展探索收入保險。2016年安華農業保險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敦化支公司(以下簡稱“安華農業保險敦化支公司”)在地方財政和農業部門的支持下,開展了大豆收入保險的試點工作。筆者近期專程赴敦化市開展調研發現,大豆收入保險的高保障水平深得廣大農民的認可,在推進玉米和大豆種植結構調整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大豆收入保險的探索為國家在更大范圍內推進農業收入保險提供了重要的經驗。
大豆收入保險的做法和經驗
設立收入保險產品。為了配合國家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加快農業保險創新步伐,安華農業保險公司專門研發了一款大豆收入保險產品,并選擇在吉林省敦化市開展試驗。該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確定為被保險人因價格波動和自然災害減產造成的大豆實際收入低于保險合同約定的預期收入水平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實際收入為收獲期市場價格、平均每畝實際產量和保險面積的乘積。預期收入為預期價格、每畝保險產量、保險面積和保障比例(保險只對實際預期收入的部分進行保障,最高保障80%)的乘積。收獲期市場價格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黃大豆1號次年1月份到期期貨合約在承保當年10月份平均結算價確定;預期價格根據承保的大連商品交易所黃大豆1號次年1月份到期期貨合約在承保當年4月份平均結算價確定。預期價格在保險單載明。收獲期市場價格、預期價格均為黃大豆1號期貨合約交割標準品品質的價格,不含期貨合約質量差異扣價。每畝保險產量根據當地大豆近五年平均產量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確定,每畝實際產量在開始收獲前由保險公司、農戶和農業技術人員等共同確定。預期收入的保障比例由投保農戶從保險公司提供的幾種不同保障比例檔次的大豆收入保險產品中選擇。每畝保險產量、保險面積、預期價格等都在保險合同上載明。保險費為保險金額與費率的乘積,大豆收入保險的保費率為13.5%。因不同地塊產量差異較大,2016年敦化市官地鎮每畝保險費為63.69元,黑石鄉每畝保費為57.32元。
爭取財政補貼資金。開展大豆收入保險試點工作,既能滿足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對種植業風險多層次、高保障的保險產品需求,又能助力調減玉米種植面積,引導鼓勵特色優質大豆產業發展,促進種植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因此,吉林省和敦化市財政非常支持此項試點工作。吉林省農業保險領導小組批準敦化市依托安華農業保險敦化支公司具體開展此項業務。為扎實穩妥地做好大豆收入保險試點工作,敦化市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和安華農業保險公司共同制定了《敦化市2016年大豆收入保險試點工作方案》。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吉林省、市(縣)兩級財政各承擔了40%的保費補貼,農民只承擔20%的保費。2016年,敦化市大豆收入總保費89.56萬元,其中農戶自籌17.92萬元,省級財政和市財政各補貼35.82萬元。財政補貼有力地推動了大豆收入保險業務的開展。
鼓勵大戶試點經營。隨著農村的各項改革持續深化,新型經營主體迅速發展,數量不斷增加,經營規模不斷壯大,其投入農業資金量較大,相較于“小而散”的傳統農戶,對風險高度敏感,對收入保障需求強烈,購買收入保險也更為積極。據敦化市農業局經管站統計,2016年全市有2200個專業農場,種植面積超過全市耕地面積的20%,專業農場在農業生產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了促進敦化市大豆產業發展,提高農民種植大豆的積極性,敦化市財政決定對大豆收入保險補貼,并從種植大戶、家庭農場開始試點。在綜合考慮種植面積、新型農業主體發育情況、農民參保意愿和市財政承受能力等情況下,2016年敦化市在官地鎮、黑石鄉選擇了30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開展試點工作,承保大豆面積14505畝。
掌握災情和價格數據秋后賠付。在保險期間內,投保的大豆受災后,農戶及時向基層農業保險協辦單位和保險經辦機構報災,保險機構對現場勘查后進行初步定損登記,并設定恢復生長觀察期,待觀察期結束后進行測產。在大豆開始收獲前,保險經辦機構、投保農戶、農業技術專家等共同到田間地頭去,確定實際產量,結合當年的保險期貨價格確定地塊的實際收入。如果收入低于保險水平,就啟動保險賠付。敦化市采取的保障程度為80%,免賠20%的理賠方式,2016年敦化市大豆收入保險總賠款46.95萬元,簡單賠付率為52%。
大豆收入保險面臨突出問題
收入保險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由“保成本”向“保收入”過渡,保障水平顯著增強,符合農業結構調整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風險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戶種植大豆的積極性。開展大豆收入保險試點,建立了價格波動的緩沖機制和自然災害補償機制,因自然災害減產和價格變動對農戶收入造成的損失得到了合理補償。大豆收入保險還拓寬了農戶參加保險的選擇空間,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可以根據不同的風險需求選擇成本保險或收入保險,風險自救能力明顯增強。但是,開展大豆收入保險還面臨一些突出問題。
地方財政補貼的壓力大。從試點情況看,市(縣)政府和農戶雖然有開展大豆收入保險的積極性,但是財政保費補貼壓力大。2016年敦化市黑石鄉大豆收入保險每畝保費57.32元,市(縣)財政按照40%的比例提供保費補貼,每畝大豆市(縣)財政要補貼22.86元。敦化市如果按45萬畝大豆種植面積計算,市(縣)財政要拿出1028.7萬元的保費補貼。從常年的參保面積看,另外還有近75萬畝的農作物參加了成本保險,這部分保險需市(縣)財政補貼近200萬元,兩部分合計約需市(縣)財政補貼1200多萬元。對于敦化市這樣的農業大市來說,市(縣)級財政遠遠不能承受。
產量和價格的確定仍存在爭議。大豆收入保險的保費為預期收入和費率的乘積,其中預期收入測算依賴于預期產量和農產品期貨市場價格。收入保險對區域產量、價格和產量與價格的相關性等數據的要求較高。我國雖然建立了主要農作物產量數據系統,但區域數據或者單個農業生產者、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產量數據不夠詳細,使得收入保險費率厘定難度較大。雖然期貨市場具有價格發現功能,但我國農產品期貨市場發育不完善,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關聯度較弱,市場機制無法充分發揮價格預測作用。在試點中,大豆市場收購價格與合同上載明的預期價格之間存在一定差異,導致投保大豆收入保險農戶的實際收入保障水平達不到期望值。農民對實際價格與期貨價格之間的差異不理解。
大豆收入保險缺少中央財政補貼。敦化市從2008年起開展農業保險工作,目前已開展了種植業成本保險、專業農場土地承租費保險、食用菌成本保險、大豆收入保險等多項涉農保險業務。其中,大豆種植成本保險已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而大豆收入保險作為創新品種,只有省、市(縣)級財政補貼保費,2016年敦化市投保大豆收入保險的農戶,按規定不能享受中央財政的保費補貼。同樣是大豆的兩個保險險種,雖然收入保險更受農民歡迎,但是在補貼主體上有明顯的區別,致使地方政府推動創新的動力明顯下降。
業務規模小經營風險大。由于大豆收入保險只在敦化市的2個鄉鎮試點,業務規模只占安華農業保險公司敦化支公司農險收入的6.5%。大豆收入保險賠付率為52%,與全市39.4%的農業保險賠付率相比,收入保險的賠付率明顯高很多。與成本保險相比,收入保險承擔的風險幾率是成本保險的3.5倍以上,由于收入與產量和價格直接掛鉤,尤其是價格風險更大,一旦發生價格的大幅度下降,將會引發嚴重的系統風險。而這樣小業務量不足以支撐系統風險的保險賠付,如果再保險業務跟不上,將會給保險機構的經營帶來巨大的損失。
農民的接受程度低。大豆種植成本保險經過較長時間的推廣,農民接受程度較高,而大豆收入保險中“保險+期貨”的模式相對復雜,農民理解起來困難。與成本保險相比,大豆收入保險需要綜合考慮到產量和價格風險,保險經營機構承擔的風險大,基于保險精算原理得出的保險費率也隨之增高。盡管投保收入保險的保障水平高,但是畢竟需要農民承擔更多的保費。對廣大農民來說,讓他們接受一個新的保險產品還需更多的努力。2016年敦化市開展大豆收入保險試點初期,保險公司組織投保大戶專門開展了一天的宣講活動,投保農戶才了解并認可這種新的保險模式。更多的農民對此還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認識。
推進農業收入保險的政策建議
中央財政設立收入保險補貼專項。收入保險是我國農業保險制度轉型的方向,符合農業現代化發展需求,收入保險面臨的首要難題就是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的不足。建議把收入保險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疇,并參照種植業成本保險的補貼比例給予補貼。初期可以先從糧食主產區開始試點,按照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以獎代補”要求,支持地方開展特色農產品保險項目,由中央和省級財政對市(縣)級補貼給予獎勵,減輕地方財政補貼壓力,提高農民收入的保險保障水平。待運行成熟以后,可以開展常規收入保險保費補貼。
完善產量和價格監測體系。應加強農產品產量的預測,做好實際測產工作。要建立科學的產量預測體系,建立由農業技術人員、農民代表、保險機構三方共同參與的測產隊伍,將地塊的產量數據盡可能測量準確,尤其是讓各方都認可,讓投保農戶也能接受。期貨市場的充分發育將為農業收入保險奠定良好的基礎。應加快農產品期貨市場發展、健全農產品期貨市場機制、擴大農產品期貨的覆蓋范圍,引導農民作市場化生產決策,更好地發揮市場在價格形成中的作用,避免政策干預造成價格扭曲。
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產品創新。保險機構是農業保險經營的載體,其經營積極性決定了區域農業保險的發展程度,因此,要運用各種政策手段,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產品創新。在大災風險分散方面,專門對創新產品設立大災風險準備金,確保保險機構在產品創新過程中無后顧之憂。在產品審批方面,加快對創新產品的研究,及時審批,以免誤農時,誤保險。在綜合協調方面,地方政府尤其是縣級政府要建立農業保險協調機構,確保農業保險業務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推。在業務開展時,政府相關部門要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引導廣大農民依法合規索賠,保險機構嚴格按保險合同理賠。
加大收入保險的宣傳力度。只有廣大農民群眾接受和認可收入保險,才能更好地推進各項工作。在沒有開展收入保險的地區,要用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發放宣傳資料、講課或視頻等,讓廣大農民了解收入保險。保險經營機構和基層農業部門要向農民及時講清收入保險與成本保險的區別,尤其是講收入保險的好處。在已經開展了收入保險的地區,可以讓那些已經投保并獲益的農民現身說法,講講自己投保收入保險以后的體會和感受,保險公司也可以組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