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資本和勞動這些要素如果通過市場來配置,可以提高效率。通過市場引導,能夠把資源配置到最有效的方向,使得城鄉之間最短缺的要素能夠得到滿足,有利于城鄉融合發展。但是資源配置,需要把資源的權力邊界分清楚,也就是完善產權制度。產權制度主要是明確產權的歸屬,產權的相關責任,產權所產生的收益分配如何決定。農地方面,在土地承包制改革以后,逐漸形成了“三權”分置的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通過改革實踐,對這三方面的權利做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這對農村土地流轉,對規模經營的發展,對提高農業的競爭力都起了很大的作用。另一個方面是發展股份合作制度,把資產作為股份分給農民。市場資源化配置和完善的產權制度相結合,就可以讓擁有要素的主體獲得自由而有保障的活動空間,進一步發揮主體和要素的活力,而主體和要素的激活反過來能夠促進市場的活力,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來源:央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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