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年來,全國各地在探索實踐中,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不斷豐富、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實力逐步壯大,在促進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保障方面村級組織正常運轉、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總體態勢良好。但與取得巨大成就的聯產承包責任制相比卻明顯滯后了,主要表現:一是村集體經濟薄弱村、“空殼村”現象極為普遍,尤其在廣大中西部地區比例高達80%左右;二是村集體經濟的薄弱導致“無錢辦事”,嚴重削弱了黨在農村的影響力和戰斗力;三是村集體經濟的薄弱導致村上各項事業舉步維艱,社會和諧穩定難以實現;四是在國家“三提五統”取消后,有些村務事業不得不由村集體承擔,給本已十分薄弱的村集體造成新的債務負擔。村集體經濟的薄弱成為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桎梏,掣肘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分析其主要原因,主要在頂層設計與統籌規劃不夠;管理體制呈現“多頭管理”格局,運行機制不活;人才奇缺與組織建設滯后;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等。針對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中存在的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對策建議如下:
加強頂層設計,為各級政府提供基本遵循。從全國“一盤棋”高度進行頂層設計統籌安排,為各省區提供基本遵循;在國家“十三五”規劃大框架下,制訂村集體經濟發展規劃,明確目標任務、發展原則、發展思路、重點內容和實施舉措等,并把規劃實施成效作為各級干部考核重要指標;成立國家級的領導小組,明確組長及成員、主抓和配合部門及各自職責分工,避免“各自為戰”。
加強體制機制創新,激活發展活力。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其他部門配合的管理新體制;建立國家、省、地市、縣(區)、鄉(鎮)、村自上而下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縱向管理體制;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契機,鼓勵探索股份合作新機制,因條件鼓勵探索“政經分離”模式及多方幫扶新機制等。
加強人才培養,為發展夯實人才基礎。建議國家盡快建立村支書和村“兩委”班子成員情況大數據平臺,并實行動態管理;各級組織部門盡快健全幫扶機制,對薄弱村或“空殼村”通過派駐第一書記、農村工作隊等方式加強;選優配強村領導班子隊伍,特別是“領頭雁”村支書更要精挑細選、優中選優;培養一支高素質專業財務人員隊伍;制定優惠政策,創新人才引用機制。
加強政策扶持,為發展注入不竭動力。政策是發展的生命線。國家盡快建立扶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專項資金,并要求地方配套;各地在安排年度建設用地指標時,優先落實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所需用地,有被征用地的,安排預留指標;積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提供優質服務,開辟綠色通道、降低貸款利率等;凡發展達一定水平,建議地方政府酌情予以獎勵。
深入推進村產權制度改革,壯大集體經濟,帶動農民增收。壯大集體經濟是國家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標。在完成改革基礎上,進一步制定關于加強壯大集體經濟條例或細則,抓實抓細;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改革的重要抓手,并制定一系列考核指標,強力推進;建立“項目為王”理念,積極籌劃和運作項目,促進發展。
因村施策,分類指導。在制定政策和指導時,切忌“一刀切”“一個模式”,應遵照“壯大富裕村、提升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滅空殼村”原則,因村施策、分類指導;發達地區發達村要制定政策,處理好發展經濟與綠色發展的關系,穩健發展;薄弱村采取扶持政策,增強自我“造血”功能;“空殼村”,要重點加強、精準幫扶、兜底保障、逐步提升。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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