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保駕護航的作用,事關社會對農業部門工作績效的整體評價。進入質量興農的農業發展新時代,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面臨新的形勢。目前,農業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二是信息報送和輿情應對,三是風險評估和交流。今后一段時期,應急管理應遵循在繼承中創新的原則,在完善應急處置運行機制,建立輿情應對制度規范的同時,將工作創新重點放在風險評估方面。
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運行機制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世界性問題,即使在發達國家也會發生嚴重的食用農產品中毒事件,降低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2010年以來,農業部門提出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標,部、省、市、縣四級檢驗檢測體系基本建立,監管機構加強對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的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和專項監測,形成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的倒逼機制,我國連續8年未發生過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由于突發事件對地方農業、食品業,沒有造成行業沖擊和重大影響,應急處置給農業部門帶來的實質壓力小,多表現為文件、領導講話和輿論所營造的無形壓力。中央通過督促地方加快《應急預案》制修訂和機制建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管理框架。要求各級農業部門健全預案,強化應急值守,建立反應迅捷、上下聯動、橫向協作的應急處置機制。這些政策的落實,改變了以往農口在突發事件處置中被動挨打的局面。
在實踐中有兩個值得注意的情況:一是快速反應的第一推動力是上級領導。書記一發話,所有人都要動起來。應急處置需要公安、宣傳等部門進行主導,農業部門的作用是推薦、召集專家,進行信息和技術支持,辨別證據真偽,厘清事故責任,提出善后建議。另外,在地區間的配合協作中,各地站在將責任推給對方的立場上,需要上級領導進行協調評判。二是由于各省強化問責機制,追究屬地責任,壓力指向農業縣、鄉基層干部,部分監管人員怕影響到自己的前途,工作中有扭曲事實和掩蓋責任的傾向。應急處置的有效運行,取決于屬地監管人員的工作態度,關鍵在于能不能做到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反映真相。各級農業部門要樹立發現問題也是政績的工作理念,將排查和消除可能引起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隱患,作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目標。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輿情應對制度規范
在各地農業部門應急管理日常工作中,任務最重的一塊是信息報送。特別是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延伸績效管理以來,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編寫材料和上報數據的工作量越來越大。雖然公文質量和報送速度,能夠反映一個地區干部的工作態度和能力,但是一事多報的重復性勞動,牽扯人員精力,影響工作效率??梢钥紤]將全國性的績效評估以項目形式,招標給農業科研單位等第三方機構承擔。
目前,以微博、微信、微視頻和新聞手機客戶端為代表的“三微一端”,是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傳播的主場地。監測網絡輿情和應對輿情事件,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的新任務。首先,在輿情監測上,要求各級農業部門繼續開展全天候輿情監測,加強輿情分析研判,及時編發輿情信息。其次,在輿情應對上,要求壯大專家隊伍,加強風險交流。
從輿情監管能力上看,中央和省級農業部門的協調能力較強,市、縣一級能力較弱。輿情應對需要省級以上宣傳部門、信息中心和公安部門的技術支持,農業部門提供風險隱患分析、輿情級別判定和公共輿論引導中的專家服務??煽紤]共同研發、升級有關網絡輿情監測分析軟件,進行全天候、全覆蓋的自動記錄篩選。同時,各級農業部門加快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輿情分級標準、輿情應對辦法,落實快速反應和部門協作機制。因此,要把制度規范建設作為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輿情監管的工作重點。
提高風險評估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框架中的地位
風險控制是國際上公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理念。風險評估變事后監管為事前預防,是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重要手段。我國在2011年全面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建設,構建了“以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機構為龍頭,專業性和區域性風險評估實驗室為主體,主產區實驗站為基礎,生產基地動態觀測點為延伸”的風險評估體系。中央依托這一體系,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規劃和項目,進行專項評估、應急評估、驗證評估和跟蹤評估,逐步摸清家底和掌握情況。
對于地方上的風險評估工作,省級尚沒有建立區域性的組織指導機構。風險評估在各地應急管理工作中,處于非常次要的地位。除個別省(市)如上海,制定過區域性工作計劃,少數省(市)結合國家項目進行了工作資金的配套,絕大多數地方財政沒有安排相關科研經費。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根源有很強的隱蔽性,許多違法違規行為在地方上和行業中長期存在,只有當發生重大事故,或問題被廣泛關注時,人們才會認識到這些隱患。
總的來看,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尚待建立、健全。制約預警工作水平提高的瓶頸,在于絕大多數地方忽視區域性的風險評估工作。建議各級農業部門在現有應急管理框架中,將工作創新重點放在風險評估和預警上。各級財政要投入資金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評估體系建設,以及檢測、評估領域的科學研究,持續培養掌握專業知識和技術的人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機構要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一整套與國際接軌的標準和規范。各級農業部門要定期與評估機構進行交流,運用風險評估的科研成果,調整區域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措施。
(作者單位: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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