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特別是其中的農業生產主體,有助于實現現階段中國農業實現由數量增長向質量增長轉換、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保障糧食安全和提高農業生產者收入。家庭農場作為農業新型生產經營主體的主要構成部分之一,是中國現階段眾多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中“最適宜”和“最合意”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最適宜”是說,家庭農場適應了中國整體經濟發展的歷史性變化,適宜于農業生產的自然和經濟特征;“最合意”是說,家庭農場的經營特征及其實際表現說明,家庭農場最合前面所提到的“現階段中國現代農業發展目標和任務之意”。中國規模化家庭農場的發展,并不是以新大陸國家企業化、特大、超大規模為目標的,家庭農場應是小規模農業生產主體在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背景下自然演化的結果。由于家庭農場既是生產主體也是服務主體的雙重主體的特征,家庭農場對于將小農戶納入到現代農業發展之中,實現小農戶與農業現代化的有機融合具有促進作用。(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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