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浙江紹興嵊州市三界鎮一名勞工受傷后,為討要賠償款欲走司法途徑,然而1萬多元的律師費令他望而卻步。他向當地鎮政府信訪求助,鎮分管負責人委托民間調解組織三界“老娘舅”進行協調。
近日,這樁案件成功調解,受傷勞工不花一分“官司錢”,順利拿到了10萬元的賠償款。消息令人欣喜,可見“老娘舅”民間調解員在民事調解中發揮出巨大作用不可小覷。據報道,三界“老娘舅”在當地非常有名,也正因為調解員們在化解民間糾紛、為民排憂解難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已免費為不少村民成功調解過許多矛盾糾紛。且不拿報酬、不計得失,他們被群眾親切地稱為“三界老娘舅”。
這些所謂的“老娘舅”,實際上就是農村的一些“長老”,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是群眾信賴的民間調解員。他們不僅“能說會道”,而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調解工作能力,有權威性,不僅來自調解方案的便民公正,還來自調解者的人格力量和資源優勢。
當今社會,矛盾萬象叢生,引發沖突事件不斷,為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不斷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各級政府都在組建多種形式的調解機構,旨在化解矛盾,杜絕矛盾引發惡性事件的發生,以確保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實際上,我國調解分為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人民調解、民間調解和律師調解六種,而民間調解組織是不可忽視的力量,也是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的配合與補充。
三界“老娘舅”成功解難題的實踐告訴我們,“老娘舅”民間調解大有作為。民間糾紛調解者熟悉當事人的個性和爭訟由來,其調解方案往往能夠切中肯綮。而且,在鄉間鄰里,族長里老的地位、資源、權威也往往是當事人生存發展必須依賴的人際環境,所以被執人也很可能愿意配合。當今社會,應賦予各種民間組織以合法調解地位與權威,讓他們充分發揮整合資源和息訟止爭的社會功能。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過程中,吸收這種分解地方司法壓力、減輕群眾訟累的傳統治理智慧,不無裨益。
(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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