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許多人收到一條這樣的“賣房”廣告短信,內容聲稱;“本地首家特色主題式生態莊園,獨門獨院,開盤特價14.3萬/套起,交通便利,30分鐘直達市區,天然氣入戶……”便宜的價格,便利的區位優勢,度假莊園的噱頭,一下子吸引了人們的目光。打電話咨詢,項目地不在市區附近,而是在一個鄉鎮的農村,項目名稱是“紫薇莊園”,14.3萬元是承包28年的價格。人們不禁有疑問,這樣的“生態莊園”合法嗎?
這是典型的假借田園綜合體建設實為房地產開發的案例。“田園綜合體”一詞2017年被正式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其作為一種全新概念或業態,目前依然處于摸索中,尚未形成足以為行業借鑒的發展模式。土地問題、三產融合與農民增收等目前仍是其中的難點。建設過程中也不乏“脫農”現象。尤其在資本逐利中,農業的基礎性地位如何體現,農業在整體產業布局中如何發展,如何做好利益平衡,讓農民成為真正主體并由此獲益,還存在著諸多挑戰。
近年來,土地問題一直被認為是田園綜合體落地的難點之一。按照要求,農民是田園綜合體的主體,且農業是產業鏈中的基礎性產業,在一二三產業的互促融合發展形成大農業范疇。土地的有效足夠供給,成為田園綜合體建設的關鍵。作為休閑農業或田園綜合體用地的門類存在多樣性,包括農民自有住宅、閑置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和荒灘;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對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準農田、生態公益林等。但也存在多條用地紅線:不得占用基本農田、不得超越土地利用規劃、嚴禁隨意擴大設施農用地范圍。
調查顯示,目前有些田園綜合體建設采取的規避辦法是:用設施農用地的名義直接進行餐飲住宿的建設;以建設臨時生產用房名義進行修建;建筑采用架空結構,以滿足不破壞耕作層的要求;修建木屋或鋼架房,即使查處也能低成本拆除;以建設溫室大棚的方式建餐廳;用可移動的集裝箱和房車進行餐飲住宿活動。對此,有關專家表示,以上“擦邊球”存在較大不確定性風險,建議必要建筑設施應通過立項審批,申請建設用地。但這一辦法實施起來相對困難,且拿地費用也相對較高。
真正的田園綜合體應該是以農民為主體,老農民與新農民交互融合共同發展。
(山東省臨沂市)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