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向媒體介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展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農業農村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主任潘顯政主持發布會。
聚焦兩大重點,改革取得明顯成效
韓俊介紹,目前,全國已有超過13萬個村組完成改革,確認集體成員超過1億人。
2016年12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指導新時期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共有36項任務、涉及31個部門。近年來,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意見》精神,聚焦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和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兩大重點任務,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取得良好開局。
韓俊指出,清產核資摸清家底,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場硬仗。按照中央提出的“到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產核資”要求,去年我們會同財政部等8個部門制定了清產核資政策文件和統計報表,全面啟動這項工作。今年3月,國務院在河北正定縣專門召開清產核資工作推進會議,胡春華副總理親自到會作了動員部署,要求各地把清產核資搞實、把權屬關系理清、把集體資產管好。目前,各地正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推進清產核資各項工作。截至5月底,省、地市、縣三級共印發清產核資實施文件2743個,成立清產核資領導機構1988個,召開部署會議或專題培訓6504次,參加會議培訓人員累計77萬人次。今年,中央財政已安排清產核資專項資金3億元,省、地市、縣三級財政累計安排工作經費9.4億元,為清產核資提供了有力保障。
量化資產搞股份合作,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頭戲。為率先探索路徑、積累改革經驗,早在2015年,中央即部署在29個縣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經過3年試點探索,各項試點任務已經全部完成,取得了預期成果。29個試點縣共清查核實集體資產1125.6億元,確認集體成員918.8萬人;共有13905個村組完成改革,量化集體資產879億元,累計股金分紅183.9億元,改革給集體和農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去年,我們又選擇在100個縣擴大改革試點,目前各縣均成立由縣級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改革領導機構,對改革試點作出全面部署。
韓俊強調,按照中央有關“力爭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決策部署,今年我們繼續擴大改革試點覆蓋面,已發文確定吉林、江蘇、山東3個省開展整省試點,河北石家莊市等50個地市開展整市試點,天津市武清區等150個縣開展整縣試點,目前中央試點單位共涉及1000個縣左右,約占全國總數的1/3。同時,我們也鼓勵地方在抓好中央試點的基礎上,自主安排地方試點,結合實際擴大試點面,全國已有18個省份自主確定了266個省級試點縣。
全面開展清產核資,這一課不能缺
就如何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性,韓俊從三個方面進行了回答:
第一,這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首先要搞清楚集體家底有多少,到底有多少資產,這些資產歸屬誰。這個問題不搞清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就無法向前推進,也會引發很多矛盾。建立集體資產管理臺賬,保護好資源性資產,盤活經營性資產,管護好非經營性資產,這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必須要做好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這一課不能缺。
第二,這是保護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2016年底,全國農村集體賬面資產總額3.1萬億元,村均555.4萬元,一些大城市的城郊村賬面資產可能是2千萬,要評估土地的話可能就是兩個億,甚至數億。這么龐大的資產是億萬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也是發展農村經濟、實現鄉村振興、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把家底搞清楚,在這個基礎上把集體資產折股量化、確權到戶,有利于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切實維護農民財產權益,讓農民也能夠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第三,這是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關鍵舉措。當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農村集體產權虛置、賬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導致集體資產被挪用、侵吞、貪占的現象時有發生,農民對此反映十分強烈,迫切需要解決。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查實集體資產的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的登記、保管、使用和處置各項制度,加快建設農村集體資產監管管理平臺,有利于從制度上來遏制“小官巨貪”和“微腐敗”,有利于讓農村的集體資產真正在陽光下運行,也有利于融洽黨群干群關系,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
三批試點壓茬推進,2021年完成改革任務有保證
韓俊介紹說,為了推進這項改革,我們目前組織了三批試點。第一批試點是,2015年農業部、中央農辦、國家林業局確定在29個縣(市、區)開展的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這項改革試點任務去年年底已經完成。我們已經進行了總結,媒體對這29個縣改革的情況已有系統報道。第二批試點是,2017年農業部、中央農辦確定在100個縣開展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試點周期兩年,將于今年10月底完成。第三批試點是,今年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按照“擴面、提速、集成”的改革總體要求,進一步擴面的改革試點,包括吉林、江蘇、山東3個整省試點,50個地級市開展整市試點,150個縣級行政單位開展整縣試點。三批試點加起來,共涉及縣級行政單位1000個左右,此外,部分省還確定了266個地方試點,這三批就是“先行試點,逐步擴面”的具體體現。
這三批試點是壓茬推進、逐步深化的關系。下一步,將在繼續做好已有試點的基礎上,逐年擴大試點范圍,不斷推動改革在面上推開。同時,鼓勵地方結合各地實際自主擴大地方試點,確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務。目前,北京、上海、浙江三省市已經基本完成這項改革,先行試點的29個縣也積累了很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應該講,推進這項改革我們是有很好的基礎的,步子也是比較穩妥的,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是有保障的。
研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法律
韓俊表示,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法律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組織架構、成員身份、權責關系等作出明確規定。隨著農村集體資產總量不斷增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市場競爭越來越頻繁,對專門立法的需求也越來越迫切。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工作。去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總則》已經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列為特別法人,這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各地在推動地方立法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積極進展。根據中央一號文件任務分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的起草、制定是由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牽頭,兩部門已經把它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我們將認真貫徹中央要求,加強與立法部門的溝通配合,通過立法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這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長期以來的期盼。下一步,主要開展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動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列入國家立法規劃;二是盡快啟動立法調研,深入研究集體成員確認,責任財產界定等重點難點問題;三是在調研基礎上盡快啟動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對組織登記制度、成員確認和管理制度,組織機構設置和運行制度、資產財務管理制度、法律責任制度、監管制度等作出全面的規定。
鼓勵支持各地發展集體經濟
韓俊表示,總結各地實踐,發展狀大集體經濟可以歸納為四種路徑:一是利用沒有承包到戶的集體“四荒”地、果園、養殖水面等資源,集中開發或者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發展現代農業項目,這是目前很多村集體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二是利用人文的、歷史的良好生態資源優勢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多數情況下是跟社會資本合作的,這方面也有很多很好的典型。三是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閑置的各類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以自主開發、合資合作等方式來發展租賃物業。目前,大多數村集體的主要收入是來自租賃物業,即便是浙江、江蘇蘇州等集體經濟非常發達的地區也是如此。四是整合利用集體積累資金,政府幫扶資金等,通過入股或者參股一些企業、村與村的合作、村企聯建共建等多種形式來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在脫貧攻堅中這種形式是比較多的。總的看,發展集體經濟可以是資產租賃型、生產服務型,也可以是企業股份型、聯合發展型、農業開發型等多種形式。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將結合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鼓勵和支持各地從實際出發來搞好統一的經營服務,盤活用好集體的各種資源資產,鼓勵發展多種形式股份合作,進一步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思路,拓寬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實力。
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確保發揮功能作用
圍繞如何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明確其市場主體地位,張紅宇介紹,近日農業農村部已經聯合人民銀行、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工作的文件,明確提出全面開展登記賦碼工作,強調各級農業農村管理部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發展的主管部門,縣級農業農村管理部門負責向本轄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放登記證書,并賦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憑登記證到相關部門辦理公章刻制和銀行開戶等相關手續。
張紅宇強調,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各地要建立省級負全責、縣級組織實施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農業農村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業務主管部門作用,指導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確保其正常開展管理活動。農業農村部還將組織開展專門培訓,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把握問題難點,確保2019年底完成清產核資
針對改革的時間表問題,張紅宇介紹,中央提出,從2017年開始,到2019年基本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去年年底以九部門名義印發《關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這項工作分“三步走”,我們也可以把它看作“三步曲”:第一步是準備階段,從去年開始,包括今年3月29日胡春華副總理在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推進會上提出要求,到今年4月完成,主要就是啟動部署這項工作;第二步是實施階段,主要是怎樣干好這項工作;第三步是總結階段,主要是怎樣總結好這項工作。具體來說,第一步,各地已經陸續開展清產核資部署工作,目前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已有24個省、194個地市、1770個縣成立專門機構指導清產核資工作。第二步,從今年6月開始到明年6月,重點是指導鄉鎮、村、組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面清查核實資產,填寫登記報表,逐級審核上報,這是清產核資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以來,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連續舉辦三期專題培訓,對全國地市以上農業系統負責同志及輔導員進行輪訓,系統講解政策和報表填制;開發完成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送系統,截至5月底,16.4萬個組、4.4萬個村、1141個鄉鎮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其中有41個縣整縣完成,近期即可在系統內填報并上傳數據。第三步,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重點是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驗收,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將形成報告上報黨中央、國務院。
張紅宇強調說,清產核資工作技術性強、工作量大,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完成這項工作難度較大。在具體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一是要把清產核資搞實,清查過程要確保農民群眾參與。二是要把權屬關系理清。屬于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村民小組;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村集體;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鄉鎮。三是要把集體資產管好。在清產核資過程中,要同步加強集體資產管理,不能造成集體資產邊清邊流、邊查邊失的局面。
(本刊記者根據發布會文字實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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