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村改革試驗區改革試點批復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城鄉發展一體化改革的統一部署,蘇州市由市財政局牽頭,聯合市農委、金融辦、物價局、蘇州保監分局等部門組建市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農險辦),積極探索水稻、生豬等重要農產品收入保險改革試點。
做法
做好調查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市農險辦先后于2016年10月、11月組織前往江蘇常州武進和山東棗莊考察學習,吸收先進經驗。并圍繞全國農村改革試驗項目要求,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明確了各部門的責任分工,完善細化了21項工作任務。按照調研準備、產品開發、實施準備、試點實施、總結評估等五個工作階段,力爭于今年全面完成試驗任務。
加強部門協作,落實數據采集。數據采集是設計收入保險產品的重要環節,除了采集歷年產量數據還要有價格數據。為保障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市農險辦召集市糧食、物價、統計、農委、各承保保險公司、市國發安農公司等部門專題研究數據采集工作。到2017年1月,兩個試點保險產品的數據采集全面完成,給產品開發環節爭取了時間。
組建開發團隊,完成產品開發。市農險辦會同人保、太保蘇州分公司組建產品開發團隊,每周圍繞任務關鍵節點狠抓工作進度。在2017年2月,水稻收入保險和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均順利完成產品開發任務。其中人保開發的水稻收入保險,在現有水稻種植保險基礎上,疊加增設水稻收入保險,保險總金額設1200元/畝、1300元/畝、1400元/畝、1500元/畝四檔,保險費率5%。太保開發的生豬價格指數保險,保險金額設1000元/頭、1200元/頭、1400元/頭三檔,保險費率5%,當出欄月當期豬糧比價低于6.2:1(不含)時,啟動理賠程序。
組織專家論證,完善優化方案。2017年3月,市農險辦組織由市人大、政協農業專家,上海、蘇州等地保險專家參加的專家論證會,對人保、太保蘇州分公司分別提交的水稻收入保險和生豬價格指數保險方案進行論證。7位專家原則同意兩家保險公司的總體方案,并提出了完善意見。
明確試點區域,進行專項獎補。在前期充分征求意見基礎上,市農險辦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水稻收入保險在張家港選點試點,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在常熟選點試點。試點險種實行“聯辦共保”,政府承擔保費補貼,保險公司負責保險業務操作,政府和保險公司按照5:5比例享受保險權利、承擔保險責任。張家港和常熟財政分別承擔80%的保費補貼,投保農戶自負20%的保費,蘇州市級財政對試點區域進行專項獎補。
成功推出水稻收入和生豬價格指數保險。經過近一年的精心組織,2017年全面完成重要農產品收入保險試點的各項相關工作,在常熟試點推出的生豬價格指數保險,承保生豬1.02萬頭,為養豬農戶提供1020萬元風險保障。在張家港試點推出的水稻收入保險,承保水稻面積1.85萬畝,為種糧農戶提供1295萬元風險保障。
做好首輪試點賠付工作。2017年,張家港市因水稻生長期發生8級大風天氣,水稻發生倒伏,產量受到損失,觸發了水稻收入保險理賠。2018年3月,45名農戶(合作社)在水稻種植保險賠付23.62萬元基礎上,額外獲得水稻收入保險賠款25.96萬元。2018年3月以來,受市場波動影響,豬肉價格持續下降,玉米等飼料價格持續上漲,導致豬糧比價一路走低。3月27日,豬糧比價已跌至5.05, 3月份的豬糧比價平均值為5.42,低于條款規定的豬糧比價6.2,觸發了生豬價格指數理賠,養豬農戶已收到賠款40.67萬元。
做好第二輪試點條款優化工作。市農險辦在充分總結首輪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組織研究條款優化方案。其中,生豬價格指數保險方面,豬糧比自今年3月份開始持續走低,已觸發理賠,預計今年賠付率會達到145%左右,但為了不增加農戶負擔,目前第二輪試點對保額金額、費率等暫不調整。水稻收入保險方面,今年水稻收購指導價從3.1元/公斤調整到2.6元/公斤,下調幅度為27%。市農險辦研究了對應的條款優化方案,已于6月6日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通過了水稻收入保險條款優化方案。
成果
保障農戶收入。水稻收入保險在原有水稻種植保險覆蓋生產成本的基礎上,農戶通過投保水稻收入保險,財政提供80%的保費補貼,農戶只要自負20%保費,每畝僅多支付7元保費,就能將風險保障提高到每畝1400元,達到生產收入的60%-75%,有效化解生產風險和市場風險。這意味著,水稻因災害等導致產量損失時,已有的水稻種植保險每畝最高可賠700元;水稻因減產或價格波動導致投保人收入低于預期收入時,水稻“收入保險”每畝可最高再賠700元。該險種既是保障農民“錢袋子”的堅強后盾,更是保障群眾“米袋子”的重要舉措,真正起到了農業保險的“穩定器”和“助推器”作用。
穩定農產品價格波動風險。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在保險期內生豬實際價格指數低于約定價格指數時,即豬糧比價低于6.2:1的,由保險公司對差額進行賠償。通過引入生豬價格指數保險以減少生豬價格波動對養殖戶產生的不利影響,最大限度地減少養殖戶的損失,保障養殖戶利益,使養殖戶在價格過低時,依然能維持一定的收入水平,保證養殖戶的養殖積極性,確保市場供應相對平穩,避免市場價格的劇烈波動。
經驗
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領導小組由常務副市長和分管農業副市長任組長,財政局長及市政府分管金融和分管農業的秘書長任副組長,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
明確職責分工。充分發揮市農險辦統籌協調作用,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由市財政局牽頭做好試點組織、調研工作,明確各級財政補貼比例,積極向省財政匯報試點情況,爭取政策支持;蘇州保監分局對保險條款進行合規性、符合性檢查,組織試點工作核查,嚴查違規行為;市農委加強農戶種養指導,加強田間、用藥管理,協助采集水稻和生豬歷史成本、產量、收益、品種等情況;市物價局協助做好價格數據采集工作;安農公司負責組織專家論證、績效評估,做好宣傳工作;人保、太保蘇州分公司組織開發小組,做好保險條款設計開發工作。
完善制度建設。為了保障收入保險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除了出臺《蘇州市重要農產品收入保險試點實施細則》以外,還出臺了《蘇州市農業保險指導意見》,以落實國家級農村改革試驗任務為契機,促進全市農業保險創新發展。要求各市、區積極適應農業保險從“保成本”向“保價格、保收入”延伸的趨勢,不斷開發推廣價格型、收入型等保障水平更高的新型農業保險險種。同時參加試點的張家港和常熟兩地農險辦也分別出臺《張家港市水稻收入保險試點實施意見》和《常熟市生豬價格指數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完善制度建設,推進規范化操作。
問題
由于尚未建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體系,道德風險難以有效控制。一方面由于收入保險高保障的特殊性,出險后很容易產生農戶棄管等道德風險問題,一旦出險會擴大損失,另一方面由于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沒有建立,失信行為得不到全方位制約。
監管體系尚未全面覆蓋。農業保險產品普遍存在標的金額小、投保主體多等特點。面對千家萬戶的農戶,監管體系還未能全面覆蓋,監管能力不足,如果出險后管控不嚴,極有可能出現理賠面積、產量失真等風險。
推廣扶持壓力大。現在江蘇省實施的水稻政策性農業保險省級以上補貼比例為60%(其中中央35%,省25%)。而收入保險試點目前未納入省級以上補貼范圍,屬于地方自費改革項目,全靠地方財政補貼。如果未來大規模推廣收入保險,沒有上級財政的支持,推廣的資金壓力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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