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一篇大文章。無論是鞏固基本經營制度,還是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都需要通過改革搞清楚集體資產,搞清楚權屬關系,要盤活用好。首先是產權保護的需要。農村集體資產是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動力來源。從正向看,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迫切需要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管好用好集體資產,促進資產保值增值,形成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從反面看,隨著農村集體資產規模日益龐大,如果不盡早將其確權到戶,就會存在流失或者被侵占的危險,這顯然不利于農村社會經濟的穩定和發展。二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抓手。實現小康社會,農民富不富是重要的依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對于農民增收意義重大。三是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選擇。目前,我國“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中,集體統一經營的功能發揮得還不夠,模式和經驗還不多,需要對其有效實現形式進行深入探索。(來源:《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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