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來看,中央計劃分三步走,經過6個五年計劃,也就是用30多年時間完成鄉村振興。如此長的歷史時期,決定了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不能機械教條,不能形而上學,也不可能現在就明晰所有具體方案與步驟,而是需要在實踐中邊摸索邊前進,甚至還要經歷若干次反復才能最終達到目標。農民進城首先表現為農村富裕家庭和具有在城市就業能力的青壯年勞動力進城,而留守農村的則是缺少進城機會的老弱病殘群體以及進城失敗返鄉的群體。這部分農民在村莊中與土地結合起來,可以獲得遠比在城市漂泊更好的基本保障。二是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成為農村地區的一個選擇,現階段,這種探索主要集中到了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上。“美麗鄉村”能否得到“美麗經濟”支持?國家支持又能否得到鄉村社會內部的響應?這些都需深入討論。鑒于農民進城是個緩慢的歷史過程,地方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時尤其要注意防止線性思維,要懂得鄉村振興作為“一項長期歷史任務”所要經歷的復雜過程。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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