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脫貧攻堅戰的推動下,到2020年末,我國現有標準下的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將會從統計上消失,然而這并不意味著貧困的消失,農村貧困特征的變化勢必需要考慮農村減貧政策需要由“扶貧”向“防止貧困發生”轉化,克服一邊生產窮人、一邊扶持窮人的局面。第一,農村貧困治理的體制需要從扶貧為主的治理機制向防貧為主的治理機制轉變。第二,縮小城鄉社會公共服務的差距以及開拓農民新的就業空間。第三,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山村幼兒園”的建設和鄉村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第四,將鄉村衛生的建設和鄉村醫生的培養作為未來農村減貧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第五,嚴格界定目標群體的標準,縮小覆蓋面,提高支持的強度,聚焦容易識別和爭議很少的特殊困難群體,使其真正發揮兜底保障作用。
(來源:光明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