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融合的目的在于把融合產業獲得的綜合利潤留給農民,同時滿足消費者多層次精神需要。產業融合必須限定在村內部,體現在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主體之間。鄉村產業融合路徑主要有兩種。一是農業產業鏈的延伸。農業產業鏈條從農業產前農資供應到農業生產過程中的社會化服務,再到產后的農產品貯藏、深加工、運輸、銷售等環節,產業鏈延伸可以實現農業的增值增效。但農業產業鏈延伸長度不是看加工環節多少,而是看能否有效滿足最終消費者需要。二是農業與鄉村功能的擴展。農業除了具有提供農產品的價值外,還有涵養水源、提供農業景觀、休閑與體驗等功能,具有社會和文化傳承價值,為休閑、度假、教育等新型融合產業業態發展提供了空間。特別是近些年“文旅農”的融合,成為鄉村居民增收的有效途徑。(來源:《行政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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