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通過產業鏈的合理分工帶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社會資本集中在農產品加工、農業服務業等環節,種養環節盡量由農戶承擔,走“公司+農戶”“公司+家庭農場”的道路。應通過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三變”改革,帶動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鄉村休閑旅游養老等產業和農村三產融合發展項目,或者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聯辦鄉村旅游企業,或者配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或者參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入股、聯營等方式使用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由于目前農村產權市場不成熟,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各類資產特別是資源性資產缺乏合理的定價機制,難以充分估值,因而不宜長時間、大面積、一次性作價轉讓給社會資本,而應從長計議,主要以入股、聯營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合作,形成長期、穩定的收益分享機制。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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