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于20世紀70年代開始有計劃地全面推動農村建設,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至今已近半個世紀。其中,20世紀70至90年代以改善農村環境衛生、加大農村公共投資等為重點;20世紀90年代至2008年以“富麗農村”為目標,著力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2008年以來,以“農村再生”為主導,強化城鄉互動,促進永續發展,維護農村生態和文化。
臺灣鄉村建設重視解決“人、錢、地”從哪來問題
20世紀90年代初起,臺灣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農村社區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的改善,提高農村居民的榮譽感和幸福感。針對鄉村資源稟賦相對有限的情況,臺灣通過“培根計劃”、設置農村再生基金、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等措施,著力解決鄉村建設所需的“人、錢、地”從哪里來的問題,農村人居環境進一步取得顯著改善。
始終將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作為重要的制度設計著眼點。20世紀70年代,受制于農村老齡化、空心化和農業規模小、效益低的發展狀況,臺灣城鄉和工農差距不斷拉大,迫使臺灣當局逐步調整政策方向,轉而更加重視農村建設,并明確提出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目標。
1990年,臺灣出臺《農業綜合調整方案》,首次提出“三生(生產、生活、生態)農業”發展理念和“富麗農漁村”建設目標,標志著臺灣農村建設由關注農業產出和農民增收逐漸拓展到了關心農村生態的新階段。進入21世紀,臺灣不斷完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的相關政策,提出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倡導營造“與農共生”的農村生活環境,構建農村社區生活圈。
2008年,臺灣開始推動實施農村再生,并于2010年8月通過《農村再生條例》,提出“以美化農村景觀,維護農村生態及產業文化,提升農村居住及人文質量,恢復農村居民在地居住尊嚴,以達成新農村總體建設,農村生命力之再現”的發展目標,開啟了臺灣農村建設與發展的新局面。
此后,臺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均在此條例指導下開展,以農村社區為中心,采取自下而上、多方參與的方式推進規劃的制定和執行。由村民主體提出的建設計劃可否獲準執行,其中很重要的一條是看該計劃能否促進社區生產、生活及生態環境改善。
2017年起,臺灣推動“農村再生2.0”,通過擴大多元參與,推動友善農業等方式,著力將農村社區打造成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整體風貌的富麗新農村,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的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備。
依托“培根計劃”構建村民主體、多元參與的鄉村建設格局。當前,臺灣推動農村再生主要依靠“三類人”:一是廣泛納入“培根計劃”的當地村民;二是回鄉創業創新的青年人才;三是社區精英或公益人士。三類人共同構成了村民主體、多元參與的鄉村建設格局。
臺灣鄉村建設重視依靠農民這個主體,由村民共同參與社區發展治理,提出基于村民需求的發展規劃;由農業主管部門根據規劃的合理性和社區需求進行資源投入,并輔導社區具體落實。
為提升村民建設、治理鄉村的意識和能力,臺灣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即“培根計劃”。該計劃組織臺灣各院校的專家學者組成培訓團隊,分關懷班(理念溝通)、進階班(發掘問題)、核心班(凝聚共識)和再生班(提出愿景)4個階段,對社區居民進行時長為92學時(后改為68學時)的逐級課程訓練,激發村民主動參與社區建設、提升人居環境質量的意愿和能力。
同時,臺灣積極鼓勵城市青年返鄉創業,倡導社會精英參與鄉村建設,并整合科研單位技術服務資源為青年農民提供專案輔導,包括提供宣傳體驗、合作實踐、創新延續和創業回饋等不同層次的內容。
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嚴格過程管控,全體村民參與后期維護。臺灣鄉村人居環境提升所需資金,主要來源有三個渠道:一是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專項資金和各縣市社會福利基金,村民可自下而上編制和報送人居環境提升的規劃方案,到相關部門爭取資金補助。二是農村再生基金,臺灣于2010年通過《農村再生條例》,設置農村再生基金,專項用于富麗新農村建設。三是社會募集,如企業認捐、機構和個人善款、國際志愿機構援助等。
在鄉村硬件建設上,除技術難度較高、項目成本較大的項目須由相關部門專項推動外,凡農村可自行組織人力營造的建設項目,均采取雇工購料方式,由社區自主設計、村民參與施工,不僅有效解決了項目建設中有關土地征用、施工質量及后期維護等一系列問題,而且強化了村民的參與感和責任意識。在軟環境建設上,鼓勵社區居民自主改善臟亂破敗的空間,達到“花錢少、提升大”的效果。
通過土地重劃、農村再生等提升農村社區人居環境質量。農村土地整治,即臺灣所稱的“農村土地重劃”,一直是臺灣農村環境改善的重要途徑。回顧發展歷程,臺灣農村土地重劃主要包括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和農村再生三個階段。
20世紀80年代之前,臺灣的農村土地重劃主要指耕地整治。其后,由于多數農漁村社區長期自由發展,缺乏系統性的規劃,導致社區道路狹窄、公共設施嚴重不足、居住環境惡劣,產業發展也因此受限。為解決這些問題,臺灣于1985年開始針對農村農地綜合整治項目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此后不斷完善政策,為提升農村人居質量解決“地”的問題。
臺灣農地重劃主要著眼于解決農業生產規模小、經營效率低等問題,同時輔以居民生活環境改善,配合公共設施的加強與更新。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則主要著眼于土地權屬復雜、公共設施不足、老化殘破的農漁村社區聚落,通過辦理地籍整理,配合辦理農宅整建、環境美化綠化等,促進社區土地合理利用、方便農村公共設施建設、促進區域整體發展。
與農地重劃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不同,農村再生不以增加耕地效益為唯一或最主要目標,也不僅著眼于規模增加和環境改善的經濟效益,而是旨在促進農村社區人居環境整體提升。其中包括控制農村環境污染源、妥善處理廢棄物、美化農村景觀等多方面內容,特別是在倡導“垃圾不落地”的基礎上,還提出“公廁管理潔凈化、在地環境舒適化、清溝除污通暢化、空屋空地綠美化、居家外圍潔凈化、路面無坑平坦化、健康環境無毒化、環保有機生態村”的要求來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
臺灣鄉村建設的成功經驗
倡導共生理念。臺灣農村社區建設的宗旨是建立人與人、人與自然的生活共同體,將正確處理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系作為培育社區精神的重要一環。其中,特別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如參照德國鄉村建設經驗,將自然生態工法融入鄉村建設,通過“去水泥化”,為鄉村建設做減法,為生態多樣性提供更大空間。
如苗栗縣銅鏡社區在村內道路兩側種植農作物或花草,園圃外圍砌建路邊凳,供村民休憩;南投縣桃米社區將修建好的馬路和河流間的護欄拆除,改種喬灌木植物,形成了植物護欄;臺中市興隆社區通過雇工購料形式,完成了頂坪公園周邊環境改善、簡易引水設施鋪設、楓香林道、巷弄藝術,以最小的成本創造最大的效應,實現了減災害、減破敗屋舍、減臟亂點、減閑置空間。
摸清生態家底。臺灣很多鄉村在鄉村建設規劃制定之前,很重視依托村民主體加強對鄉村資源環境的調查與監測,不僅增強了村民對鄉村生態優勢的自豪感,而且有助于對資源環境進行保護性利用。
如南投縣桃米社區本是環境臟亂、經濟薄弱的貧弱村,在臺灣“9.21”大地震中更是受損嚴重。震后重建前,村民通過開展農村生態環境資源調查,發現社區有23種青蛙、56種蜻蜓、72種鳥類。社區提出“生態環境綠色素、生產過程無毒素、桃米生活零碳素”的發展目標,并在培根計劃中開設生態教育課程,內容包括“蛙類識別”(4小時×2次)“蛙類夜間調查”(6小時×3次)及蜻蜓、鳥、螢火蟲保護知識等。社區依托生態優勢,開展鄉村休閑旅游和民宿經營,2016年吸引游客71萬人,實現旅游收入1.2億元新臺幣,成為農村再生的“明星社區”和聲名遠播的生態村。
鼓勵村民參與。臺灣農村再生計劃執行過程中,從資源調查到規劃制定和實施,再到公共設施和空間的管護,均十分重視村民共同參與。在制定村莊發展規劃環節,讓村民推舉成立單一組織或團體作為社區組織代表,具體承擔農村再生計劃項目申請,變“被規劃”為“規劃者”,從第一環節就參與其中;通過雇工購料的形式,讓村民參與到村莊建設過程中來,主管部門僅對實施過程進行管控,確保按計劃推進。建成后,通過社區居民公約,由村民共同管護農村公共設施、建筑物及生態景觀,進一步深化社區居民參與程度。
如新竹縣南埔社區,在鄉村建設過程中計劃在公共空間搭建一座涼亭,村民通過電商渠道聯系廠家將制作好的涼亭整體發貨至社區。南埔社區發展協會認為,搭建涼亭的價值不僅在于美化村莊環境,更重要的是增強村民在村莊建設中的參與感,所以重購了原料,由村民親自設計搭建了涼亭。南埔社區在臺灣農村再生中榮獲“金牌農村”“環境教育特優獎”等榮譽,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村民共同參與。
發展綠色產業。生態為農業增值,農業為生態添綠。臺灣十分注重通過農夫市集、農會直銷等形式將生態優勢變為農產品市場優勢。
如新北市三芝社區八連溪村農夫市集,農田邊立有生產者信息牌,上有農民姓名、照片、主要產品、產品特點等信息,可供市民參考。凡參與農夫市集的農場,均由專業機構對土壤進行環境監測,確保無重金屬超標等污染問題,農民生產過程由農村發展協會監控,確保不使用高毒農藥。
再如北埔鄉農會直銷店里銷售的農特產品,完全是由21位農戶會員直接供貨,產品自產自銷,產品的系列品牌LOGO都是農戶自己設計的。每一包蔬菜的外包裝上都覆有一個印有生產者信息的二維碼,掃描即可打開“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系統”,可查詢生產者及生產過程信息。
重視環境教育。臺灣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典型案例入教材、進課堂;讓中小學生態環境教育入農家、進鄉村;開發林下課堂,三五棵樹之間空地即可作為課堂,宣教綠色發展理念、生態環境保護技術及措施等。小學階段開始“農村青少年小區服務及產業創新計劃”,以農田為教室,讓小學生認識農業、親近農村;“食農教育”從消費者關心的食品安全切入,呼吁全社會共同關注食物和農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將農耕知識和生產技能,如插秧、收獲、編織等納入小學教育計劃。
如苗栗縣大湖鄉姜麻園休閑農業園區串聯周邊休閑農業園區,打造二日游線路,隨季節更替推出草莓季、桃李季、螢火蟲季、姜麻季等不同季節的露營活動,開發“姜”特色產品,該案例被選入小學三年級語文教材。再如,新竹縣南埔社區與周邊社區及專業師資合作開展生態調查與保護、環境教育體驗、環境教育、食農教育等,并開展草編、染布等農事體驗。
改造廢棄空間。臺灣針對鄉村發展過程中形成的臟亂破敗廢棄空間,積極鼓勵社區居民自己動手改善,以干凈整潔、農村文化呈現為基礎,加上農村美學與故事性導入,將社區打造成吸引居民回鄉的宜居家園。
如南投縣竹山臺西老客運站經返鄉創業大學生改造后,成為一個集提供有機食材餐飲、竹子創意產品和小鎮文化的“竹青庭人文空間”。再如,臺中市霧峰農會故事館利用荒廢老宅(當地醫生的故居),將醫生故事館與健康食宿餐館融為一體,既講述臺灣歷史、人物故事也傳遞綠色農業理念,通過完整連貫的故事,將理念傳遞給參訪者。
臺灣鄉村建設的啟示
回顧近30年來兩岸農業農村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兩岸存在明顯的階段性差異,但發展的趨勢與目標,以及不同階段的建設內容與任務重點都有很強的相似性。臺灣在推進農村再生過程中的一些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對大陸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第一,臺灣鄉村建設過程中注重本地人才的培育,強調農村居民自主參與的地位和作用。臺灣推進“農村再生”首要的工作是在農村社區開展“培根計劃”,由農村社區發展協會組織農民接受課程訓練,激發社區居民主動參與的意愿和能力,將村民的“要我發展”轉化為“我要發展”,培育熱愛社區、服務社區的本地人才。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政府不能當無限政府,對一切事務大包大攬,應充分重視和發揮農民的主體地位,堅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調動和保護農民的積極性,特別是在政策制定、產業選擇、規劃設計、項目實施與管理等重要環節,要認真考慮農民對鄉村振興的意見、建議和感受,切實結合農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臺灣鄉村的建設和治理重視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多元主體參與是臺灣鄉村建設與治理的特色,實踐中形成了不少成功的做法和經驗。據了解,臺灣參與農村社區建設與治理的組織包括村(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以及鄉鎮農會。村(里)是最基層的行政組織,主要負責村(里)的自治和行政職能。社區發展協會是民間社會團體,主要進行公共設施建設、生產福利建設和精神倫理建設。基層農會側重在農村產業發展和人力資源培訓、技術推廣、金融服務等方面,為農村社區發展提供重要的產業支撐。大陸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鼓勵和支持多方力量參與,探索建立農民為主體、其他為補充的協同分工機制,尤其要引導和發揮好農民組織的作用,強化對農民的專業輔導和技能培訓。
第三,臺灣鄉村建設中同時兼顧農村居住環境和產業全面發展,并將生態環境和文化資源作為產業提升的重要支點。臺灣推進農村再生有別于以往推動農業發展和農村建設的階段性政策,并沒有單純以新農村風貌或精致農業發展為單一目標,而是在傳承與開發農村環境資源、文化資源和營造宜居社區的同時,將特色產業的培育和活化也作為重要的政策目標,使農村社區建設具有持久發展和永續經營的支撐。其成功經驗之一就是對鄉村生態資源、傳統文化資源的重視,無論是發展特色產業還是打造宜居環境,無不以良好生態為本底。大陸在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同樣需要處理好環境治理與產業興旺的關系,實現產業發展與環境承載相適宜、生活改善與生態保護相統一、歷史文化與現代文明相交互。
第四,臺灣鄉村建設著眼政策措施的穩定落實和持續推進。臺灣推進農村再生集成了近幾十年來農村發展政策的結果,不僅政策內涵豐富、全面,而且在推進方式上也具有突出的創新優勢。一方面,農村再生的推動以法規條例的形式確定下來,賦予了該項政策持久穩定的法規保障,不會因為政黨輪替或政局改變而受到影響;另一方面,《農村再生條例》明確分10年編列1500億元新臺幣的農村再生基金,可供延續性使用,不受年度預算及期限的限制,從資金上賦予了該計劃可持續執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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