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北京市順義區委社會工委、區民政局了解到,該區為社區“減負”,取消、清理、精簡事項400余項。今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明確提出將2019年作為“基層減負年”。因此,北京順義區動真格地為社區減負,為社區工作“松綁”,使社區工作人員能夠把更多精力和時間用到為廣大居民群眾辦實事上來。
長期以來,社區居委會作為基層自治組織,承擔了大量的政府行政職能。居委會究竟有多少項工作,就連社區工作人員也說不清。真可謂“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各級政府部門有事都往社區居委會攤派,設機構、搞活動,提要求,事無巨細,包羅萬象。
然而,社區變成了“小政府”,被攤派大量工作和任務,并不能說明相關部門對社區工作有多重視,恰恰體現了一些政府部門的懶政思維。本該自己做的事全扔給了社區,并通過檢查考核扮演起了監督者的角色。這種做法不僅增加了社區的工作負擔,影響其日常工作,對這些政府部門自身的工作也會產生不利影響。
事實上,為社區減負已經喊了好多年,各地也在積極探索,但大多收效甚微,甚至陷入越減負擔越重的怪圈。社區減負難,究竟難在哪里?
分析來看,根本原因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基層包攬了大量的行政事務和社會管理事務。事實上,很多事務是要區分的,行政事務由政府做,市場事務需要企業來做,有些社會事務應交由社會來做,但在傳統的行政方式下,這些是不區分的,最終都落到最基層的社區,導致在行政化的運作體制中,社區居委會實際上成了街道下屬機構,社區減負往往無功而返。因此,社區減負應該減掉由職能部門承擔的事情。委托社區承接和辦理的公益性、專業性、技術性服務等相關事項,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承擔。
當然,為社區減負還有賴于政府部門的自律自警。政府部門要尊重社區居委會的“自治”權利,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使命,不能無故加重基層社區的工作負擔,更不能搞任務下卸式的“權力尋租”。只有政府部門盡職責,才能使基層社區無負擔。總之,各地應以抓實“基層減負年”為契機,從根本上深挖自身作風積弊,堅決防止以形式主義反對形式主義,堅持標本兼治,切實為基層松綁減負。
(新疆石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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