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需要政府、企業與農民的廣泛參與,但農民始終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主體。如何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使其主體地位得到充分發揮,就必須建立有效的參與機制。為此,應采取相應措施,以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宣傳農村人居環境質量對居民身體健康的影響,提高農村居民對農村人居環境重要性的認知水平,在此過程中培養其責任意識與參與意識,進而推動其生活方式的轉變,使其積極、主動、全面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全過程。在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應采取有效措施并配以相應機制,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居民的積極性,使得他們真正成為主體。與此同時,應明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企業的功能定位,一方面避免“越俎代庖”,另一方面防止推卸責任。
(來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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