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產品的保護與開發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矛盾,開發可能會對文化保護造成沖擊,文化保護又要求限制過度開發。縣域文旅融合過程中如果不注重文化的保護,搞過度開發,那只能是殺雞取卵,兩者俱失。因此,要實現文化資源開發與保護并重,既可以讓文化資源為更多的人所熟悉,同時能帶動本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從而形成開發與保護良性互動的最佳狀態,這無疑是文化旅游融合的理想方式。有鑒于此,為實現保護與開發并行不悖,就需要對相關文化旅游資源進行深度挖掘與立體開發:一方面要做到文化資源的深度發掘。要多方挖掘其歷史價值、文化意蘊,講好文化故事、歷史故事與產業故事,實現文化資源與旅游資源的有機融合,提升游客的文化體驗;另一方面要寓文化保護意識于旅游當中,通過潛移默化的引導讓游客主動參與文化保護,將他們發展為文化資源的宣傳者、守護者、傳承者,在提升旅游品質的同時傳播文化價值。(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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