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農業資源稟賦差異大,因而經營主體也具有多元化特征。經營主體多元是我國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演進的必然現象。一方面,“大國小農”是農業經營的基本國情;另一方面,新型經營主體正在蓬勃發展。目前,不僅有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而且有黑龍江農墾等國有經營主體,還有廣泛存在于大城市郊區、東部地區的集體經營主體。這些經營主體所有制構成多元、組織形式多元、利益聯系機制多元,在現代農業不同環節、不同層面共同構建起多元化農業經營體系。不僅如此,主體多元還意味著在農業分工分業、專業化、規?;洜I方面有充分的資源配置潛力,各類專業人才有巨大的成長空間。應根據各地實際和不同農產品生產特點,發揮各類經營主體差異化的功能定位和作用,激活農業發展的各種資源要素。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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