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湖北省黃岡市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關愛鄉村干部的實施意見(試行)》,對鄉村干部選優配強、教育培訓、選拔任用、上下交流、待遇保障、減負松綁等9條措施提出統一量化指標,明確鄉鎮公務員崗位工作補貼標準提高到每月1000元以上,確保鄉鎮公務員收入高于縣(市、區)部門同職級干部10%~20%,按副鄉鎮長工資水平確定村主職干部工作報酬,村副職干部工作報酬一般不低于主職干部的70%。
這樣的文件無疑讓人看到了關愛鄉村干部的誠意。不管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還是打贏脫貧攻堅戰,都必須有堅強有力的基層組織作保障。說到底,就是要解決好人的問題,要擁有一支戰斗力強、專業水平高的鄉村干部隊伍。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然而,在目前,鄉村工作環境比較差,工作條件比較艱苦,不少鄉鎮干部儼然與家人過“兩地分居”生活。層出不窮的考核任務和責任狀,更是讓鄉村干部工作負擔和工作壓力非常重,過著“白加黑”和“5+2”的日子,“996工作制”成為不少鄉村干部羨慕的工作制度。另一方面,村干部工資水平卻比較低,中部地區村干部年收入普遍只有兩三萬元,遠不如外出打工收入高。
這些狀況直接造成鄉村干部流失嚴重,導致鄉村不能擁有一支穩定的干部隊伍。一些村干部選擇外出打工,年輕人普遍不愿意當村干部,不少村莊找不到年輕人當村干部。鄉鎮公務員有些通過借調的方式,有些在服務期滿后,通過參加遴選等途徑進城,離開農村。鄉村干部隊伍不穩定,顯然削弱了鄉村干部的戰斗力,既不利于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建設,也無法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湖北黃岡出臺激勵關愛鄉村干部政策,直接提高了鄉村干部工資收入水平,減輕了鄉村干部工作負擔任務,無疑瞄準了當前鄉村干部隊伍不穩定的關鍵所在,是對癥下藥的良方。這顯然有助于提高鄉村干部的吸引力和工作積極性,能夠激發鄉村干部工作激情和穩定鄉村干部隊伍,提升鄉村治理現代化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關愛鄉村干部是實現鄉村振興的應有之義、必要之策。
總而言之,關愛鄉村干部,用好鄉村干部,為鄉村建設輸送和保障優秀干部隊伍,鄉村才會更加繁榮,鄉村才能實現振興。
(山東省臨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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