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鄉村產業發展、統籌城鄉關系、激發鄉村發展活力、化解農村基層矛盾,都離不開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需要運用法治手段實現鄉村振興各項工作的法治化。以法治保障鄉村產業發展,需要進行科學的法律制度設計,推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拓展鄉村產業發展空間。以法治保障城鄉融合發展,需要通過制度創新構建能夠滿足城鄉融合發展需要的法律法規,加快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動人才、土地、資本等要素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新格局。以法治保障鄉村有效治理,需要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運用法治方式深化農村改革、促進農村發展、維護農村穩定。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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